警察特考(內軌)限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生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報考,一般民眾不得應考(須改考外軌一般警察特考)。115 年總名額 2,370 名(三等 319/四等 2,051),報考僅 3,996 人——四等行政警察名額 1,622、報考 1,674,競爭極低。報名 116年3月9日(二)~3月18日(四)、筆試 6月12日(六)~6月13日(日),放榜以考選部公告為準。三等起薪含警勤約 8.9 萬/月。內軌無第二試體能測驗。
考選部正式發布(查看考選部原始公告)
內軌警察特考採一試制(筆試),無第二試體能測驗。關鍵節點時序如下(紅色為最重要的筆試與放榜)。筆試 116年6月12日(六)~6月13日(日)、外事警察類別 6月14日(一)加考外語口試;放榜日期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 項目 | 日期 |
|---|---|
| 網路報名 | 116年3月9日(二)~ 3月18日(四)17:00 |
| 筆試 | 116年6月12日(六)~ 6月13日(日) |
| 外語口試(限外事警察) | 116年6月14日(一) |
| 放榜 | 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
| 體格檢查 | 筆試錄取後依規定辦理 |
一句話先看懂:警察特考(內軌)三等報考人數連三年下探(113 年 2,289 人 → 114 年 1,974 人 → 115 年 1,921 人),需用名額穩定維持在 306~320 名;115 年多數類別錄取標準回升、各類別錄取率漲跌互見——整體是「名額穩定、對手變少」的格局,但選對類別比選年份更關鍵。
說明:「錄取標準」為各類別最低錄取總成績;「錄取率(及格率)」=錄取人數 ÷ 全程到考人數(依考選部統計定義)。表中箭頭為與前一年相比的變化:↗ 上升、↘ 下降、→ 持平。
| 類別 | 年度 | 報考人數 | 需用名額 | 錄取標準 | 錄取率(及格率) |
|---|---|---|---|---|---|
| 行政警察 | 113 年 | 631 | 37 | 68.6 | 7.55% |
| 114 年 | 496↘ | 49↗ | 66.9↘ | 11.61%↗ | |
| 115 年 | 496→ | 37↘ | 72.01↗ | 9.02%↘ | |
| 外事警察(選試英語) | 113 年 | 46 | 14 | 65.82 | 31.82% |
| 114 年 | 59↗ | 16↗ | 64.09↘ | 30.77%↘ | |
| 115 年 | 57↘ | 13↘ | 67.16↗ | 26.00%↘ | |
| 刑事警察 | 113 年 | 425 | 34 | 63.65 | 10.00% |
| 114 年 | 372↘ | 34→ | 62.73↘ | 11.11%↗ | |
| 115 年 | 350↘ | 38↗ | 59.38↘ | 13.19%↗ | |
| 公共安全 | 113 年 | 99 | 19 | 64.29 | 21.35% |
| 114 年 | 103↗ | 14↘ | 61.56↘ | 17.50%↘ | |
| 115 年 | 72↘ | 16↗ | 62.51↗ | 26.67%↗ | |
| 犯罪防治預防組 | 113 年 | 155 | 21 | 65.98 | 16.15% |
| 114 年 | 128↘ | 15↘ | 65.32↘ | 13.76%↘ | |
| 115 年 | 137↗ | 15→ | 65.44↗ | 13.51%↘ | |
| 消防警察 | 113 年 | 202 | 36 | 67.03 | 23.23% |
| 114 年 | 155↘ | 40↗ | 62.57↘ | 36.36%↗ | |
| 115 年 | 164↗ | 50↗ | 61.43↘ | 39.68%↗ | |
| 交通警察交通組 | 113 年 | 193 | 36 | 66.46 | 21.56% |
| 114 年 | 177↘ | 22↘ | 65.7↘ | 14.29%↘ | |
| 115 年 | 155↘ | 29↗ | 68.6↗ | 23.02%↗ | |
| 警察資訊管理 | 113 年 | 129 | 24 | 64.04 | 21.62% |
| 114 年 | 96↘ | 14↘ | 62.8↘ | 18.92%↘ | |
| 115 年 | 83↘ | 19↗ | 59↘ | 25.33%↗ | |
| 刑事鑑識 | 113 年 | 40 | 13 | 61.67 | 34.21% |
| 114 年 | 44↗ | 14↗ | 52.11↘ | 38.89%↗ | |
| 115 年 | 44→ | 13↘ | 64.83↗ | 33.33%↘ | |
| 國境警察 | 113 年 | 41 | 12 | 57.97 | 33.33% |
| 114 年 | 51↗ | 15↗ | 51.5↘ | 35.71%↗ | |
| 115 年 | 62↗ | 16↗ | 59.25↗ | 29.63%↘ | |
| 水上警察 | 113 年 | 71 | 41 | 60.44 | 65.08% |
| 114 年 | 63↘ | 36↘ | 54.73↘ | 69.23%↗ | |
| 115 年 | 68↗ | 35↘ | 65.77↗ | 61.40%↘ | |
| 警察法制 | 113 年 | 139 | 18 | 67.77 | 15.79% |
| 114 年 | 126↘ | 18→ | 66.15↘ | 18.37%↗ | |
| 115 年 | 131↗ | 18→ | 65.35↘ | 17.14%↘ | |
| 行政管理 | 113 年 | 118 | 15 | 65.52 | 15.31% |
| 114 年 | 104↘ | 19↗ | 68.24↗ | 21.59%↗ | |
| 115 年 | 102↘ | 20↗ | 62.46↘ | 23.26%↗ | |
| 三等合計 | 113 年 | 2,289 | 320 | — | — |
| 114 年 | 1,974↘ | 306↘ | — | — | |
| 115 年 | 1,921↘ | 319↗ | — | — |
▲ 資料來源:考選部官方考試統計(113~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報考人數暨錄取率統計)。本表由高鋒公職彙整,最後更新:115 年 8 月。
共同科目: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 類別 | 核心專業科目 |
|---|---|
| 行政警察 | 警察法規、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警察學與警察勤務、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
| 外事警察 (選試英語) | 國際警察合作與跨國犯罪防制、外事警察學、外語口試(英語) |
| 刑事警察 | 偵查法學、犯罪偵查學、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
| 公共安全 | 情報學、國土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國家安全情報法制 |
| 犯罪防治 (預防組) | 犯罪學與犯罪預防、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犯罪分析 |
| 消防警察 |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消防安全設備、消防戰術 |
| 交通警察 (交通組) | 交通工程與管制、交通警察學、交通統計與分析 |
| 警察資訊管理 | 電腦犯罪偵查、警政資訊管理與應用、數位鑑識執法 |
| 刑事鑑識 | 物理鑑識、刑事化學、刑事生物 |
| 國境警察 | 國境執法、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
| 水上警察 | 海巡法規、海上犯罪偵查法學、國際海洋法、水上警察學 |
| 警察法制 | 偵查法學與刑事司法作業、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警察法制作業 |
| 行政管理 | 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警察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警察人事行政與法制 |
共同科目: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警察專業英文
| 類別 | 核心科目 |
|---|---|
| 行政警察 | 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偵查概要、警察勤務概要 |
| 消防警察 |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 交通警察 | 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偵查概要、交通警察法規概要 |
| 水上警察 (輪機組) | 海巡法規概要、輪機學概要、國際海洋法概要 |
| 水上警察 (航海組) | 海巡法規概要、航海學概要、國際海洋法概要 |
警察特考為「內軌」,限警察養成教育體系報考。與外軌一般警察特考最大差異:內軌限警校畢業/警察考試及格者、且無第二試體能測驗。
| 項目 | 內容 |
|---|---|
| 身分資格 | 限中央警察大學(含學士班、警佐班、二技班、研究所)、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一般大學畢業生不得報考(須改考外軌一般警察特考) |
| 年齡 | 三等、四等均為年滿 18 歲以上、37 歲以下(即民國 78 年 3 月 9 日以後至 97 年 6 月 12 日以前出生者) |
| 考試制度 | 採一試制(筆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於 6月14日(一)加考外語口試。內軌無第二試體能測驗 |
| 報名費 | 三等 1,800 元、四等 1,600 元(無體能測驗費用) |
| 體格檢查 | 筆試錄取後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辦理(視力、辨色力、BMI 等項目) |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應考須知(應考資格、應繳費用、體格檢查)。
警察特考涵蓋 13 類三等、5 類四等,工作內容差異極大。以下依主要類科分別說明:
24 小時輪值,負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犯罪偵防、交通執法、人犯押送等日常外勤勤務。為警察體系最核心、人數最多的類科,分發單位遍及全國派出所、分局與交通警察大隊。
24 小時輪值(多為勤一休一或勤二休一),負責火災搶救、緊急救護、救助人命、裝備保養、消防水源調查、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公共危險物品查察、震災地震搶救等。具備高危險性,另有消防危險加給。
24 小時輪值,負責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海上犯罪調查、海難救助、漁業巡護、海洋資源維護。分發至海巡署各海洋分署艦隊分署;另有海上職務加給(海勤加給)。輪機組負責艦艇動力系統、航海組負責艦艇駕駛與航行。
刑事警察負責重大刑案偵查、犯罪組織瓦解、跨境犯罪打擊;刑事鑑識負責刑案現場勘察、物理/化學/生物鑑識,分發至刑事警察局、各縣市刑警大隊、鑑識中心。
外事警察負責外籍人士案件、涉外治安、國際警務合作(須英語能力);國境警察分發至航空警察局、國境事務大隊,負責機場港口入出境查驗、國境治安維護、打擊偷渡與人口販運。
公共安全:蒐集整理公安情報、反恐業務。犯罪防治:少年輔導、婦幼保護、犯罪預防宣導。警察資訊管理:警政資訊系統維運、網路犯罪偵查、數位鑑識。警察法制:法律意見、行政訴訟代理、條文研修。行政管理:人事、總務、文書、主計等幕僚作業。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附表(五)各類別工作性質及規定。
警察特考(內軌)限中央警察大學畢業、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或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才能報考,一般大學畢業生不得報考。外軌則是「一般警察特考」,才開放一般大學畢業生報考,但錄取後須先入警專/警大受訓合計 24 個月以上。兩者的應試科目、起薪、升遷機制都有差異,內軌因具警校學歷背景,訓練期較短(應屆僅 2 個月實務訓練)。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報考三等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者,須於報名期間前 3 年內通過英語檢定測驗(GEPT、TOEIC、TOEFL、IELTS 等皆可),英語能力須達 CEFR B1 以上(含聽、說、讀、寫四項)。尚未取得成績單者可申請「附條件應考」,但須於第一試筆試前依考選部規定期限補繳成績單(116 年期限以正式公告為準),逾期則不得參加考試。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警大、警專應屆畢業且考取相關類別者,可免除教育訓練,只需 2 個月實務訓練;非應屆或跨考其他類別者,須接受 10~22 個月教育訓練+2 個月實務訓練。三等消防警察分三階段訓練,合計 24 個月;四等錄取人員則是 12 個月教育訓練+2 個月實務訓練,合計 14 個月。訓練期間支領訓練津貼,合格後始派職任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錄取人員及格後 6 年內不得轉調所屬機關以外單位。意即若錄取後分發至某縣市警察局,6 年內不得調至其他縣市警察局或其他機關。另外,兼具外國國籍者無法任用,須於受訓前完成國籍放棄程序。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依考選部官方統計,114 年警察特考三等各類科錄取率差異大:行政警察 11.61%(報考 496 人/需用 49 名)、刑事警察 11.11%(報考 372 人/需用 34 名)、消防警察 36.36%(報考 155 人/需用 40 名)、水上警察 69.23%(報考 63 人/需用 36 名)、刑事鑑識 38.89%、國境警察 35.71%。四等部分,行政警察 98.22%(報考 1,375 人/需用 1,336 名)為最高;消防警察 84.62%(報考 168 人/需用 200 名)、水上警察輪機組 83.78%、航海組 67.35%。四等錄取率普遍偏高,因應職缺需求大。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依考選部統計,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人員近三年數據:114 年報考 1,375 人、需用 1,336 名、錄取率 98.22%、錄取標準 50.0 分;113 年報考 1,160 人、需用 1,120 名、錄取率 97.53%;112 年報考 861 人、需用 803 名、錄取率 95.94%。雖然錄取率接近滿額,但實際報考者須通過體能測驗、教育訓練、實務訓練等多重關卡,且錄取後 6 年內不得轉調,仍須審慎評估。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三等消防警察因涉及火災搶救、緊急救護、危險物品處理等高風險專業技能,採三階段訓練合計 24 個月:第一階段在中央警察大學實施消防基礎學科、第二階段在消防署訓練中心實施實務技能訓練、第三階段分發至消防單位實務實習。此為所有警察類科中訓練期程最長者,但結訓後起任警正四階一級(巡官),月薪約 58,020 元起,另加消防加給。114 年消防警察(三等)報考 155 人、需用 40 名,錄取率 36.36%,比行政警察三等的 11.61% 高出甚多。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水上警察分發至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屬各海洋分署艦隊分署,主要業務包括海上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海難救助、漁業巡護、海洋資源維護。輪機組負責艦艇動力機械系統,航海組負責艦艇駕駛與航行作業。勤務採艦艇出海週期制,在艦期間可領海勤加給(每月約 7,000~12,000 元),在港期間則比照一般勤務。114 年水上警察(三等)報考 63 人、需用 36 名,錄取率高達 69.23%,為三等警察特考中錄取率最高者。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三等錄取起敘警正四階三級(巡官),基本月薪 80,040 元(不含警勤加給),加計情境A一般單位警勤加給後月薪約 87,800~89,740 元;四等錄取起敘警佐四階一級(警員),基本月薪 58,320 元,加計警勤加給後月薪約 66,080~68,020 元。三等比四等月薪多出約 2.2 萬元。年終獎金三等 10 萬元、四等 7.6 萬元;考績獎金三等 13.4 萬元、四等 10.2 萬元。升遷天花板方面,三等可直接晉升至警監一階(警政署長);四等雖可透過「警正班」升官等訓練跨越至警正、警監,但年資門檻較長。若警大畢業宜選三等,警專畢業則以四等為主要應考等別。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警察特考第一試(筆試)錄取後,須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體能測驗項目包括跑走(1,600 公尺男性、800 公尺女性或類似項目)、引體向上(男性)、仰臥起坐等。未通過體能測驗者不予錄取,不得參加訓練。報名費另加體能測驗費 1,000 元,共計三等 2,800 元、四等 2,600 元。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自115年3月1日起,警勤加給改採三級制,依機關單位性質不同金額:一級9,700元(分局、刑警隊等前線單位);二級8,730元(保安各總隊中隊等);三級7,760元(其他具任用資格者)。此外,依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附則,刑事警察(附則2)可加成1.8倍,高雄市地方警察(附則6)可加成1.0倍另計;若為高雄市刑事警察,可同時適用附則2+6疊加,警勤加給最高可達27,160元/月(查看警勤加給表)。一個剛錄取三等(警正四階三級)的巡官,在分局刑事單位服務,月薪可達97,500元以上。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警察特考公告、銓敘部俸給表、警政署警勤加給新制(1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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