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警專保送甄選警大簡章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 41 期 ‧ 中央警察大學各學系入學初試

115/3/10 初試 ‧ 正取 8 名 ‧ 備取 16 名

簡章下載

115 學年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簡章,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發布。請至警專教育網下載完整 PDF:

資料來源: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考試重要期程

從報名到入學申請,7 個關鍵節點時序如下(紅色為最重要的初試與放榜日期):

項目日期
考生上網報名115/1/2 ~ 1/16
機關函送本校115/2/6 前
准考證寄發115/3/3 前
初試115/3/10(六)
放榜115/3/26
入學申請繳件115/4/22 前
機關函送本校115/4/29 前

資料來源:115 學年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簡則 · 壹、招生重要期程摘要

招生名額(5 學系合計 正取 8 名 / 備取 16 名)

本期保送名額依警專各畢業科系對應警大學系分配,其中行政警察學系正取 4 名、備取 8 名,占全體保送名額過半,為最大門路。

行政警察學系
正取 4 名
備取 8 名
對應警專科系:行政警察科
刑事警察學系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對應警專科系:刑事警察科、科技偵查科
交通學系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對應警專科系:交通管理科
消防學系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對應警專科系:消防安全科
水上警察學系
正取 1 名
備取 2 名
對應警專科系:海洋巡防科
行政警察學系正取 4 + 備取 8 = 12 個位置,是其他 4 個學系(各 1 正 2 備 / 共 3 位)的 4 倍。報考此系競爭最大、但錄取機會也最多。

應考資格(須全部符合)

本簡則之報考人須同時符合以下 7 項資格,其中「警專第 41 期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 3 名」為門檻最高的條件:

核心門檻:限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 41 期正期學生組各科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 3 名者方得報考。各教授班僅取前 3 名,門檻最高。
  1.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 41 期正期學生組各科畢業成績列各教授班前 3 名
  2. 經銓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海巡或消防人員
  3. 服務於警察、消防或海巡機關滿 1 年以上
  4. 年齡 52 歲以下(民國 63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5. 114 年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列 乙等以上
  6. 114 年服務期間獎懲紀錄:功過相抵後獎多於懲
  7. 114 年全年常年訓練個人學科、術科各科任一項成績及格(術科以「各單項(射擊、體技、體能)及『上、下半年』成績均需及格」為審核標準;懷孕、分娩、因公傷病等情形例外)

報考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有貪瀆違法案件尚在法院審理中
  2. 因案停職、因違法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或受懲戒處分
  3. 曾因工作受記一大過以上處分,或因品德操守受記過以上處分(依違反內政部警政署 113/6/28 警署督字第 1130121840 號函「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4. 常年訓練成績不及格
如有上述情形,即便畢業成績在前 3 名亦不得報考。報名前請先向服務機關人事單位確認相關紀錄。

學系報考限制(警專畢業科系 vs 警大學系對應)

考生僅得依其在警專之畢業科系報考對應之警大學系,不得跨科系報考。

警專畢業科系限報警大學系正/備取
行政警察科行政警察學系正 4 / 備 8
刑事警察科、科技偵查科刑事警察學系正 1 / 備 2
交通管理科交通學系正 1 / 備 2
消防安全科消防學系正 1 / 備 2
海洋巡防科水上警察學系正 1 / 備 2
刑事警察科與科技偵查科共同競爭刑事警察學系 1 正 2 備之名額,為跨警專科系競爭最激烈者之一。

考試科目(5 學系各 5 科)

命題範圍以畢業班期在校期間所授教材為原則。各學系考試科目如下:

行政警察學系
  1. 國文(作文及測驗)
  2. 英文
  3. 警察法規(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
  4. 警察勤務
  5. 刑法
刑事警察學系
  1. 國文(作文及測驗)
  2. 英文
  3. 犯罪偵查學
  4. 刑事訴訟法
  5. 刑法
交通學系
  1. 國文(作文及測驗)
  2. 英文
  3. 道路交通法規
  4.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5. 交通工程
消防學系
  1. 國文(作文及測驗)
  2. 英文
  3. 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4. 火災學
  5. 消防實務(消防機械、消防勤務、火災原因調查、危險物品管理、緊急救護)
水上警察學系
  1. 國文(作文及測驗)
  2. 英文
  3. 國際海洋法
  4. 航海學及輪機學概要
  5. 刑法

計分方式與成績排序

5 科各 100 分滿分,總分 500 分。本考試無資績計分,純筆試 5 科加總總分。

國文計分(含作文及測驗)

50%
作文(佔國文 100 分之 50 分)
50%
測驗式(佔國文 100 分之 50 分)

其餘 4 科(純測驗式)

每科
40 題
×
每題
2.5 分
單科滿分
100 分

每題 4 個選項,未作答者不給分,答錯者不倒扣

總分公式

國文
100
+
英文
100
+
專業 3 科
300
總分
500

同分排序流程

  1. 國文成績較高者優先
  2. 國文同分者,英文成績較高者優先
  3. 英文同分者,依各學系專業科目順序比較:
    • 行政警察學系:警察法規 → 警察勤務 → 刑法
    • 刑事警察學系:犯罪偵查學 → 刑事訴訟法 → 刑法
    • 交通學系:道路交通法規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 交通工程
    • 消防學系:消防法規與消防安全設備 → 火災學 → 消防實務
    • 水上警察學系:國際海洋法 → 航海學及輪機學概要 → 刑法

錄取規則

  • 考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 按考試成績總分高低順序依次擇優錄取
  • 總分相同時依上述同分排序辦法決定

警專甄選警大歷屆試題與答案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官方公告之歷屆「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試題與答案,可作為備考方向參考。
109 年(含)以後為網頁版(含試題疑義公告與標準答案),108 年(含)以前為 PDF 檔案。

資料來源: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網。試題與標準答案可能因疑義公告而修正,請以警專最新公告為準。

警專保送警大初試錄取分數計算機

輸入您的 5 科預估分數,立即得出總分與排名定位。本初試無資績計分,總分為 5 科加總。

5 科分數加總(每科上限 100 分)

說明:本計算機提供 5 科加總總分;同分排序請參照上方規則。實際錄取分數依當年考生競爭情況而定。

歷年錄取分數參考

資料整理中 警專保送警大歷年錄取分數因警專端公告未公開完整錄取統計,目前資料整理中。如需取得最新歷年錄取分數參考,歡迎加 LINE 諮詢;或可至警專招生網站 tpa.edu.tw 查詢歷年榜單。

報名手續

報名期間 115/1/2 ~ 115/1/16,由服務機關彙整。考生須備齊下列文件:

必備文件

  1. 報名表(含本人最近 2 吋彩色照片)
  2. 身分證影本
  3. 警專專科警員班第 41 期畢業證書影本與各科成績單影本
  4. 服務機關出具之服務證明(含服務年資、考績、獎懲、常年訓練成績)
  5. 報名費新臺幣 1,980 元(郵局匯票,受款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回郵信封

  • A4 規格回郵信封 2 個
  • 各貼掛號郵票 36 元(共 72 元)
  • 分別用於寄發准考證及成績單
報名費 1,980 元為郵局匯票(不接受現金或匯款),受款人請填「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如報名資料有缺꼏,由服務機關通知考生補件。

准考證寄發與補發

  • 准考證寄發日期:115/3/3 前(由服務機關轉發)
  • 未收到准考證查詢日:115/3/9
  • 查詢電話:(02) 22301402(02) 22308512 轉 2047
  • 試場分配公告:考前 4 日(約 115/3/6)於警專招生網站 tpa.edu.tw
  • 初試地點: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3 段 153 號)
應考人需於考試當天攜帶准考證與國民身分證入場。如准考證遺失,請於考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件至試務組辦理補發。

成績複查程序

  • 成績複查申請期間:放榜起 5 日內(不含假日)
  • 申請方式:以書面(限時掛號)送達警專試務組
  • 試題疑義:標準答案公布日起 3 日內,傳真或電子郵件提出
  • 試題疑義 e-mail:[email protected]
  • 試題疑義傳真:02-22307515
  • 試題疑義電話確認:02-22307518
成績複查僅核對閱卷登分是否有誤,不重新評閱。如對標準答案有疑義,應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依據文件提出。

高鋒公職 警專保送警大 課程方案

高鋒公職為警專在校生提供 5 科考猜課程,協助衝刺校內初試前 3 名成績與警大初試 5 科筆試準備。

5 科考猜課程

針對行政、刑事、交通、消防、水警 5 學系考科個別開課,國文(作文與測驗)與英文為共同科目,專業 3 科依學系分流。

線上同步 + 重點整理

所有課程提供線上同步上課與課後重看,搭配重點整理教材與題庫練習,可在警專校內課業外抽時間補強。

上榜學員心得

心得整理中 高鋒公職持續整理警專保送警大上榜學員心得,將分學系(行政、刑事、交通、消防、水警)公開於上榜心得專區。如需取得最新心得,歡迎加 LINE 諮詢。

常見問題 FAQ

各教授班前 3 名是固定排名還是會滾動?
依警專第 41 期正期學生組「各科畢業成績」認定,即畢業時的最終成績排名,畢業後不再變動。報名時以畢業成績單為依據,由服務機關協助查核。
刑事警察科和科技偵查科都報考刑事警察學系,怎麼分配名額?
依本期簡則,刑事警察科與科技偵查科考生共同競爭刑事警察學系正 1、備 2 之名額,依考試成績擇優錄取,不另分配科系保留名額。
初試地點在哪裡?離我服務機關很遠怎麼辦?
初試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區舉行(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3 段 153 號)。應考人可於考前依試場分配公告至警專。如住宿需求請自行洽詢周邊住宿。本初試僅在警專校區一處舉辦。
入學後修業年限多久?
保送進入警大後依各學系修業章程修業,一般為 4 年制學士班。詳細修業規定請以入學當年警大公告之學則為準。
常年訓練成績不及格還能報名嗎?
依簡則「應考資格」第 7 項,114 年全年常年訓練個人學科、術科各科任一項成績及格者方得報名;常年訓練成績不及格者為「報考限制」第 4 項禁制事由。如有懷孕、分娩、因公傷病等情形,得依規定例外處理。
報名後想改報其他學系可以嗎?
本簡則為依警專畢業科系對應警大學系一對一報考,考生僅能報考其畢業科系對應之學系,無法跨學系報名(刑事警察科與科技偵查科共同報考刑事警察學系除外)。

想了解更多警專保送警大甄選考試?

高鋒公職提供警專保送警大 5 科考猜課程(國文作文與測驗、英文、3 科專業),協助警專同學在校期間有效率衝刺各教授班前 3 名成績與警大初試。

K

About The Author

Kenneth

高鋒公職 站長 ‧ LinkedIn

官方資料整理

本頁整理自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115 學年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簡則(核定本),並參照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核定函文與警大招生網頁。若有資料更新(試題疑義公告、缺額遞補、入學通知發布等),會以警專招生網站 tpa.edu.tw 與警大招生網 cpu.edu.tw 公告為準。建議考生於報名前再次確認最新簡則版本。

加 LINE 免費諮詢 →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