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消佐班一類考試流程 | 日期 |
考生上網報名時間 | 115年1月2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1月13日17時止 |
警察機關受理報名及繳費期間 | 115年1月2日至115年1月14日 |
警察機關初審及彙送應考人資料 | 115年1月2日至115年1月23日 |
准考證開放下載 | 115年3月4日(暫訂) |
招生考試(筆試) | 115年3月7日 |
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 | 115年3月7日(筆試結束後) |
受理考生試題疑義 | 115年3月8~10日(待公告) |
榜示錄取 | 115年4月2日 |
寄發錄取受訓通知 | 115年4月9日(暫訂) |
報到 | 115年7月15日(暫訂) |
訓練期程 | 115年7月15日至115年11月14日(暫訂) |
資訊來源:中央警察大學
聯絡電話: 03-3273315
中央警察大學 115 年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依據內政部消防署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甄試簡則辦理。本期招生 10 名,採筆試 100% 計分(不採資績)。報名期間自 115 年 1 月 2 日上午 9 時起至 1 月 13 日 17 時止,逾期不受理。
筆試訂於 115 年 3 月 7 日(星期六)於中央警察大學舉行,4 節考完一日。放榜暫訂 115 年 4 月 2 日,受訓期程 115/12/7 至 116/10/6,共 10 個月。
115 年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來源: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官方公告
從報名到報到的關鍵節點時序如下(紅色為最重要的筆試與榜示日期)。完整流程含機關彙送、試題疑義等請見下方表格:
| 項目 | 日期 |
|---|---|
| 考生上網報名 | 115/1/2 ~ 1/13 |
| 消防機關初審彙送 | 115/1/2 ~ 1/23 |
| 准考證下載 | 115/3/4(暫訂) |
| 招生考試(筆試) | 115/3/7(六) |
| 試題疑義 | 115/3/8 ~ 3/10 |
| 榜示錄取 | 115/4/2(暫訂) |
| 寄發錄取受訓通知 | 115/4/9(暫訂) |
| 報到(訓練 10 個月起) | 115/12/7(暫訂) |
資料來源:115 年警大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 壹、招生重要期程摘要。訓練期程暫訂 115/12/7 ~ 116/10/6(約 10 個月)。
115 年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招生 10 名,由內政部消防署遴選具任職資格之消防人員應考。
名額由消防署核定,正式公告以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榜示為準。
現任消防機關隊員或同職序職務以上,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於本考試報名截止前放榜且通過者亦可報名。
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力)。
符合簡章「拾柒、體格檢查」所訂之標準(含肝功能、肺結核等檢查項目)。
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且未因工作受記一大過以上或懲戒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規定而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未有依法停職或違法犯紀尚待查實者。
重點:二類報考的核心門檻在「考試」這項——必須先通過警察特考三等(乙等)或警佐晉警正官等考試。這是與消佐一類最大的應考資格差異。
考試於 115 年 3 月 7 日當天 4 節考完。每節 80 分鐘,每科滿分 100 分。
重點:4 科考試範圍與消佐一類完全相同——但二類採筆試 100% 計分,每一科都直接決定總分,沒有資績可以補。詳見下方「計分方式」章節。
| 題型 | 配分 | 答對 | 答錯 | 不答 |
|---|---|---|---|---|
| 單一選擇題(20 題) | 每題 2 分 | +2 分 | −1/3 題分 | 0 分 |
| 多重選擇題(20 題) | 每題 3 分 | 對 1 選項 +1/5 題分 | 錯 1 選項 −1/5 題分 | 0 分 |
| 每科滿分 | 100 分(單選 40 + 多選 60) | |||
與消佐一類最大差異:一類採筆試 50% + 資績 50%,二類採筆試 100%,不採計資績計分。考試的每一分都直接決定排名。
依筆試 100% 公式試算 4 科總分。每科單選 20 題(每題 2 分)、多選 20 題(每題 3 分),滿分 100。輸入各科答對題數後,會即時換算總分並對比歷年最低錄取分數。
說明:單一選擇題每題 2 分,答錯倒扣 1/3 題分。多重選擇題按答對選項數計分(每選項對 +0.75 分,錯倒扣 0.75 分)。本試算採理想化簡化模型,實際成績以本校官方計分為準。
重點:115 年正取最低 239.07 分 vs 114 年正取最低 180.61 分,一年驟升近 60 分。低估難度是最大風險。二類競爭完全取決於當屆報考人數與整體表現,建議以「四科均衡、不放棄任何一科」為備考原則。
| 年度 | 報名人數 | 招生名額 | 錄取率 | 最低錄取分數 |
|---|---|---|---|---|
| 115 最新 | 53 | 10 | 18.86% | 239.07 |
| 114 | 50 | 10 | 20.00% | 180.61 備取 176.33 分 |
| 113 | 53 | 10 | 18.86% | 295.34 |
| 112 | 67 | 10 | 14.92% | 293.06 |
| 111 | 77 | 10 | 12.98% | 資料整理中 |
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歷年榜示及消佐班相關公告。最低錄取分數為當屆正取最末一名分數,部分年度提供備取分數參考。
消佐班二類結業後返回原機關任職,取得任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資格。任消防分隊長後可支領警正四階以上俸給及消防警察執勤加給。
| 項目 | 金額/說明 |
|---|---|
| 本俸(警正四階起) | 依公務人員俸給表,警正四階一級起支。 |
| 警察人員專業加給 | 依「警察人員加給給與辦法」核給。 |
| 勤務加給 | 外勤分隊勤務加給依機關規定核給。 |
| 主管職務加給 | 擔任分隊長後可支主管加給。 |
| 年終工作獎金 | 依當年度行政院核定發給。 |
實際薪資金額依當年度行政院核定及機關核定為準,本欄僅列示制度項目。
公教人員健保、公保(公務人員保險)依法投保。
依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標準核給。
依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辦法核給。
公務人員依規定定期健康檢查補助。
機關設置員工協助、心理諮商等服務。
部分機關提供單身宿舍或宿舍津貼。
福利項目依各機關規定及法令辦理,實際給付以機關核定為準。
| 假別 | 天數 |
|---|---|
| 特別休假(任職滿 1 年起) |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由 7 日起算,逐年累進至 30 日。 |
| 事假 | 每年 7 日(不超過全年上班日 1/15)。 |
| 病假 | 每年 28 日(必要時可延長)。 |
| 婚假 | 14 日。 |
| 產假 | 42 日。 |
| 陪產(檢)假 | 7 日。 |
| 喪假 | 依親屬關係給 5~15 日。 |
休假項目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為依據;外勤消防分隊輪值人員依機關規定排班。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機關任職,取得任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資格。
與消佐一類(取得消防小隊長資格)相比,二類結業任用層級為「消防分隊長」,屬警正官等職務。任分隊長後可循一般升遷管道,依年資、考績、缺額逐級陞遷。
消防警察人員退休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5 條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辦理,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得擇一支領。
實際退休金以銓敘部及機關核定為準,本欄僅列示法令制度。
115 年最低錄取門檻驟升至 239.07 分,普通化學與火災學是分數落差關鍵。高鋒消佐二類課程聚焦於四科均衡備考、計算題拆解、最新法規修法重點。
查看完整消佐二類課程方案高鋒消佐班學員上榜心得 hub 內附完整高鋒消佐班學員成績分析(消佐一類 + 二類),含正取/備取學員手寫經驗、各科準備時程、計算題解題策略。
看完整高鋒消佐班學員上榜心得重點:115 年門檻驟升,低估難度是最大風險。114 年正取最低錄取分數僅 180.61 分,115 年驟升至 239.07 分,一年內上漲近 60 分。二類競爭完全取決於當屆報考人數與整體表現,建議以「四科均衡、不放棄任何一科」為備考原則。
法規與設備是二類學員得分最穩定的科目,18 人平均達 70.6 分,多數學員在此科拿到 60–85 分區間。普通化學在二類的平均(53.3 分)遠高於一類(23.5 分),但仍是分數差距最大的科目——高鋒學員得分從 30 分到 81.60 分不等,能否在普通化學拉開差距,往往決定最終名次。
兩類最大差別在「應考資格」與「計分方式」:
結業任用層級也不同:一類取得消防小隊長資格,二類取得消防分隊長資格。考試科目(國文與憲法/消防法規與設備/火災學/普通化學)4 科則完全相同。
資料來源:簡章「貳、應考資格」、「拾壹、成績採計」、「貳拾、結業任用」。查看應考資格
4 科考試範圍確實相同(題目同卷同時)。分類的核心是「進入考試的職務/資格門檻」與「結業派補的層級」:
二類報考者已是準警正官等人員,因此筆試 100% 直接決定排名、不再採計資績。
資料來源:簡章「貳、應考資格」二、「拾壹、成績採計」。查看計分方式
239.07 分換算回 4 科平均約 60 分(239÷4≈59.77)。實務備考建議:
建議以「四科均衡、每科 60+」為主軸;若有 1 科特別強,另 3 科至少維持 55 以上的安全線。
資料來源:高鋒 110-115 學員實測平均。查看學員成績分析
受訓期程暫訂 115 年 12 月 7 日至 116 年 10 月 6 日,為期 10 個月。受訓期間依「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實施要點」、教育計畫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內容包括消防專業科目精進、實務操作、體技訓練、領導統御等課程。具體課程表詳見警大推廣教育訓練中心網站。
資料來源:簡章「拾捌、報到及訓練期程」、「拾玖、訓練有關規定」。
學歷條件為「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力)」。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證書、警佐晉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證書視為同等學歷。已通過警察特考三等(乙等)者免繳學歷證件。
資料來源:簡章「貳、應考資格」三、「伍、報名辦法」第四項應繳表件。查看應考資格
報名費為新臺幣 1,215 元,內含郵局劃撥手續費 15 元(實際報名費 1,200 元)。繳費方式為持網路報名系統列印之繳款劃撥單至郵局劃撥。繳費期限為 115 年 1 月 23 日截止,逾期視同不合格、不得申請退費。繳費收據請妥善保存。
資料來源:簡章「伍、報名辦法」三。
4 科試題型態固定為「單一選擇題」40 分(20 題)與「多重選擇題」60 分(20 題),每科滿分 100 分。出題重點以現行法規條文、實務操作、基礎理論為主:
資料來源:簡章「拾、筆試試題型態與計分方式」。
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機關任職,取得任消防分隊長或相當職務之資格。「返回原機關」是核心規定——意味著結業後不必到全國各縣市消防局報到挑缺,而是回到原本服務的消防機關內部依資格陞遷。實際派補職務以服務機關內部缺額與資格遴用為準。
資料來源:簡章「貳拾、結業任用」。查看結業任用
二類採筆試 100% 計分、不採資績計分(簡章「拾壹、成績採計」第一條原文)。實務影響有 3 點:
這也是為什麼 115 年門檻能驟升 60 分——當屆考生整體表現拉高,沒有資績可以吃,必須靠筆試實力。
資料來源:簡章「拾壹、成績採計」。查看計分方式
年齡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也就是 115 年 3 月 6 日。應考人於 115 年 3 月 6 日當天年齡須未滿 56 歲(即出生年月日須晚於民國 49 年 3 月 7 日)。56 歲門檻是消佐班二類專屬規定,與消佐一類條件相同。
資料來源:簡章「貳、應考資格」五。
115 年最低錄取 239.07 分、4 科筆試 100% 不採資績。高鋒消佐二類課程針對「四科均衡、計算題拆解、法規修法重點」設計,學員平均錄取分數高於門檻 30+ 分。
本文整理自中央警察大學 115 年消佐班第 30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內政部消防署消佐班甄試簡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公開政府法令與招生公告。歷年錄取分數依警大歷年招生委員會榜示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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