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年警大警佐班二類招生簡章公告

內政部警政署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遴選簡則|30 名額|筆試成績 100% 不採資績
受訓期程 115/8/24 ~ 116/6/23,共 10 個月
招生 30 名 筆試 115/3/7 115/4/2 已榜示 最低錄取 323.73 分

最新公告

2026/05/29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遴選簡則」,中央警察大學公告 115 年招生簡章。本期招收 30 名,筆試已於 115 年 3 月 7 日舉辦,115 年 4 月 2 日榜示完畢,錄取人員報到日為 115 年 8 月 24 日,受訓期程至 116 年 6 月 23 日,共計 10 個月。

提醒:警佐班二類與一類最大不同——必須先具備「警察特考三等/乙等」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證書,才能報考。沒有此證書者請先準備該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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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招生簡章 PDF(含附件、體檢標準、報名表件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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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招生資訊網

報考警佐二類必看:先確認你有這張證書

警佐班分為 1、2、3 類,三類的應考門檻不同。警佐二類最關鍵的硬門檻是「考試及格證書」——只要沒有以下任一張,不管學歷與年資多漂亮都無法報考

符合下列任一項即可(須擇一):

  1.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及格(一般所稱「警特三等」或「警特乙等」)
  2. 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簡稱「警佐晉警正」;於本考試報名截止前放榜並通過者亦可)
簡章原文(壹、貳、應考資格 之 「二、考試」):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於本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前放榜,且通過該考試者亦可報名)。」

與警佐一類最大差異:警佐一類只要警校或警專畢業 + 警員或隊員年資即可(不必另有特考及格證),警佐二類則必須先過特考三等/乙等或晉警正。→ 看完整應考資格 8 項

考試重要期程

從報名到報到的關鍵節點時序如下(紅色為最重要的筆試與榜示日期)。完整流程含機關彙送、試題疑義等請見下方表格:

項目日期
考生上網報名115/1/2 ~ 1/13
警察機關初審彙送115/1/2 ~ 1/23
准考證下載115/3/4(暫訂)
招生考試(筆試)115/3/7(六)
試題疑義115/3/8 ~ 3/10
榜示錄取115/4/2(暫訂)
寄發錄取受訓通知115/4/9(暫訂)
報到(訓練 10 個月起)115/8/24(暫訂)

資料來源:115 年警大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 壹、招生重要期程摘要。訓練期程暫訂 115/8/24 ~ 116/6/23(10 個月)。

招生名額

30 名(111-115 年連續 5 年皆為 30 名,名額穩定)

警佐班二類每年招生名額固定為 30 名,是 1、2、3 類中規模相對固定的一類。歷年報名人數約 343 ~ 493 人,超額競爭倍數約 11~16 倍,錄取率介於 6.08% ~ 8.74% 之間,競爭相當激烈

應考資格(須全部符合)

  1. 職務(須為以下之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或隊員;或曾經銓敘審定警察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機關薦任六~七職等以下職務人員。(提醒:警佐二類包含警員/隊員,與警佐一類條件不同)
  2. 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考試於本考試報名截止前放榜並通過者亦可。→ 重要:這是警佐二類的核心門檻,請先看上方紅色警示框
  3. 學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曾受警佐晉警正訓練及格者,視同巡佐班結業。(以警察特考三等/乙等及格者報考,視同具專科以上同等學力,免再檢附)
  4. 年齡: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5.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亦未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6.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7. 常年訓練: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一般員警規定(射擊、體技、體能 3 項,上下半年皆須及格;服務未滿 1 年者採計基礎訓練術科成績)
  8. 體格:符合簡章拾柒、體格檢查規定之標準(含 GOT/GPT、胸部 X 光、血壓、身高、視力等)

資料來源:115 年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貳、應考資格。

考試科目(與警佐一類完全相同的 4 科)

節次時間科目
第一節08:30 ~ 09:50國文與憲法
第二節10:30 ~ 11:50警察法規(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三節13:30 ~ 14:50警察勤務(含警察勤務條例)
第四節15:30 ~ 16:50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注意:4 科科目雖然與警佐一類完全相同,但成績採計方式不同——警佐一類採筆試 50% + 資績 50%,警佐二類只採筆試成績(100%),不計資績分數。詳見下方「計分方式與成績採計」。

考試地點:中央警察大學(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 56 號)。資料來源:簡章 玖、筆試科目及日程表。

計分方式與成績採計

每科 100 分內配置

  • 單選題 40 分:每題 2 分,共 20 題;答錯倒扣 1/3 題分(即每錯 1 題扣約 0.67 分);不答以 0 分計
  • 多選題 60 分:每題 3 分,共 20 題;答對每一選項 +1/5 題分(+0.6);答錯每一選項倒扣 1/5 題分(-0.6);完全不答以 0 分計

考試總成績計算(警佐二類專屬)

100%筆試成績
4 科加總,滿分 400
考試總成績
0 ~ 400 分
警佐二類專屬:本項考試成績計算採「筆試成績計分」方式辦理,即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不採計資績計分(簡章 拾壹、成績採計 第一條原文)。
與警佐一類(筆試 50% + 資績 50%)、警大二技(筆試 60% + 資績 40%)公式不同,這是警佐二類的最大差異。

同分排序

考試總分相同時,依序以單一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順序為:警察勤務 → 警察法規 →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 國文與憲法。考試科目有 1 科以上零分或缺考者,概不錄取。

警佐班二類錄取分數計算機(依筆試題數試算)

輸入 4 科的單選對/錯題數,以及多選對選項數/錯選項數,計算考試總成績(0~400 分),並比對選定年度的最低錄取分數。警佐二類僅採筆試成績,故此試算結果即為考試總成績。

每科輸入欄位:單選對/錯題數(20 題)+ 多選對選項/錯選項(每題 5 選項 × 20 題=100 選項)。
不需填單選未答、多選完全未答(系統自動算)。完全未答以 0 分計,符合簡章規定。

第 1 科 國文與憲法

第 2 科 警察法規

第 3 科 警察勤務

第 4 科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計算公式:單選 = max(0, 對×2 − 錯×2/3);多選 = max(0, 對選項×0.6 − 錯選項×0.6);該科總分 = 單選 + 多選(單科 0~100);考試總分 = 4 科加總(0~400)。

警大警佐班二類歷年錄取分數參考(111-115)

下表為近 5 年警佐班二類錄取數據彙整。警佐二類不採資績計分,因此僅列「最低錄取分數」(即筆試總分滿 400),不像警佐一類有「最高筆試」「最高資績」等欄位。

最新
115 年
323.73
最低錄取分
114 年
302.80
最低錄取分
113 年
295.34
最低錄取分
112 年
293.06
最低錄取分
111 年
288.53
最低錄取分
年度報名人數招生名額錄取率最低錄取分數
115 年345308.70%323.73
114 年493306.08%302.80
113 年343308.74%295.34
112 年484306.19%293.06
111 年370308.30%288.53
趨勢觀察:
1. 招生人數穩定 30 名,連續 5 年未變。
2. 最低錄取分數逐年上升:111 年 288.53 → 115 年 323.73,5 年合計上升 35.20 分,錄取門檻越來越高。
3. 競爭激烈:報名人數波動於 343 ~ 493 人,每年都有 11~16 倍超額競爭,錄取率僅 6.08% ~ 8.74%。

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警大警職類招生考試|歷年錄取分數查詢」cpu.edu.tw/p/412-1000-135.php

薪資待遇(警佐升警正後新制)

警佐二類錄取受訓 10 個月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考量學員到訓前多為警員/隊員或巡佐職等,受訓期間及結業後將進入警正官等敘薪。

薪資結構包含本俸、警勤加給、專業加給及主管加給(若派任主管職)。自 115 年 3 月 1 日起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已調整新制,行政巡官(警正四階)月薪約為 65,000 ~ 80,000 元(含加給),實際金額依職等、年資與派駐單位類別而異。

提醒:薪資數字僅供概估,正式數字以銓敘部與警政署最新公告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為準。詳細試算建議洽詢機關人事單位或透過 LINE 客服詢問。

福利制度

公教保險

公教人員保險,含生育、養老、死亡、失能等給付

眷屬補助

子女教育補助費、婚喪生育補助

休假補助

強制休假補助費(國民旅遊卡額度)

進修管道

在職進修、警大研究所、出國研習等

休假制度

警察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休假:服務未滿 1 年至少 7 日;滿 1 年 7 日;滿 3 年 14 日;滿 6 年 21 日;滿 9 年 28 日;滿 14 年 30 日。除年假外尚有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

警察工作型態多為輪班勤務,實際排休方式依各單位勤務分配表辦理。

結業任用與陞遷管道

警佐二類專屬規定:受訓學員於 10 個月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

陞遷路徑示意

  • 受訓前:警員/隊員、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佐官等)
  • 10 個月結業 → 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 → 返原機關任職
  • 俟有缺額 → 派補警正四階:行政巡官、分隊長、區隊長
  • 後續陞遷至警正三階(小隊長、組長)、警正二階(分隊長、所長)等

資料來源:簡章 貳拾、結業任用。

退休金試算(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5 條)

警察人員退休金計算採「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與一般公務員相同。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依年資而定:

  • 服務年資 15 年:替代率 43.25%(最低門檻)
  • 服務年資 25 年:替代率約 60%
  • 服務年資 35 年:替代率上限 80%

計算基數採退休前 5 年(115 年制;逐年延長至 15 年)平均俸額。實際試算建議使用銓敘部「退休金試算系統」或洽詢機關人事單位。

警佐班二類課程方案

想了解警佐班二類完整課程內容、上課時數、師資介紹、費用方案與學員實績?請參考下方完整課程介紹頁面。

查看警佐班二類課程方案

常見問題 FAQ

Q1. 警佐二類是什麼?考試資格條件是?

警佐二類是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的第二類,性質為警察人員在職進修訓練班,本期招生 30 名、訓練 10 個月(115/8/24~116/6/23)。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

依簡章「貳、應考資格」,應考人須同時符合 8 項條件:(1)職務: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或隊員(或曾合格實授之警察機關薦任六~七職等以下職務人員);(2)考試(重要門檻):必須具警察特考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晉警正官等考試及格;(3)學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4)年齡未滿 56 歲;(5)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6)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7)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合格;(8)體格符合簡章規定。任一項不符即不得報考。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 115 年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貳、應考資格」,詳見本頁應考資格段落

Q2. 警佐二類成績如何計算?剛考上四等一般行政警察後就可以考嗎?

成績計算:依簡章「拾壹、成績採計」第一條原文「本項考試成績計算採『筆試成績計分』方式辦理,即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不採計資績計分。」也就是說,警佐二類只看筆試,不計資績計分。筆試 4 科(國文與憲法、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加總滿分 400 分,115 年實際最低錄取分數為 323.73 分

剛考上四等一般行政警察可以考嗎?不行。簡章「貳、應考資格」第二條明文規定:「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四等不在此列。四等及格者必須先:(A) 重新通過警察特考三等(乙等)考試,或 (B) 從警員逐步陞遷至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後,通過警佐晉警正官等考試,才符合警佐二類應考門檻。實際以警大公告為準。資料來源:中央警察大學 115 年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貳、應考資格」第二條、「拾壹、成績採計」第一條,詳見本頁成績採計段落

Q3. 警佐班一類與二類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最大差別在「應考門檻」與「成績採計」兩點:(1)警佐一類只要警校/警專畢業+警員或隊員年資即可報考,警佐二類則必須先具備警察特考三等/乙等或警佐晉警正考試及格證書;(2)警佐一類成績採筆試 50% + 資績 50%,警佐二類僅採筆試 100%,不計資績。考試科目、筆試日期、招生名額(30 名)三項則完全相同。

Q4. 我還沒考過特考三等或晉警正,可以先報警佐二類嗎?

不可以。沒有警察特考三等/乙等或警佐晉警正考試及格證書,無法報考警佐二類。建議先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或下次警佐晉警正考試,取得證書後再來考警佐二類。如果同時想累積年資也可以先報考警佐一類(門檻不同)。

Q5. 訓練 10 個月期間有薪水嗎?訓練內容是什麼?

受訓期間維持原薪資(依原職等敘薪),由原服務機關支付。10 個月訓練內容包含警察專業核心課程(警察學、警察情境實務、警察執法、調查偵訊、刑案現場處理等)、勤務實習、體能與術科訓練等。具體課程表以警大警佐班教學計畫為準。

Q6. 為什麼警佐二類「不採資績計分」?這對考生有什麼影響?

因為警佐二類報考者已具備「警察特考三等/乙等」或「警佐晉警正考試」及格資格,本身已通過國家級考試篩選,內政部與警大認為其專業能力已獲驗證,故僅以筆試成績決定錄取順序。這對考生的影響是:不必比年資、不必比考績獎懲(仍要符合應考資格條件 5、6、7),只要筆試考高分就有機會錄取。資績差但筆試強的考生反而比較有利。

Q7. 115 年最低錄取 323.73 分(滿分 400)很高,要怎麼準備才能上?

115 年最低錄取 323.73 分,換算約 80.93%。建議備考策略:(1)4 科平均要拿到 80% 以上;(2)警察勤務、警察法規屬於拿分科目,目標 85%+;(3)刑法刑訴題型較難,目標 75% 以上即可;(4)國文與憲法不要失分。可使用上方「錄取分數計算機」試算自己的目標題數。

Q8. 報名費 1,215 元,要去哪裡繳?

報名費新臺幣 1,215 元(含劃撥手續費 15 元),透過郵政劃撥繳費。考生於警大警職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https://police.exam.cpu.edu.tw)完成資料填寫後,列印劃撥單,持單前往郵局繳費,繳費截止時間至 115 年 1 月 23 日止。逾期繳費視同不合格,亦不得申請退費。

Q9. 我目前是巡佐並已有警特三等,會跟警員考生競爭嗎?

會。警佐二類應考資格涵蓋的職務範圍包括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隊員等,全部視為同一池競爭,不分職務組別錄取。30 個名額是大家一起競爭。但因為僅採筆試成績,職務高低不影響錄取,純粹比筆試分數。

Q10. 體格檢查標準嚴格嗎?我有近視可以嗎?

警佐班是「在職進修」性質,體格標準與初次考警校不完全相同,但仍須符合簡章拾柒、體格檢查規定。主要項目:肝功能(GOT、GPT 不超過正常值 5 倍)、胸部 X 光(陳舊性結核需附治療診斷書)、血壓、視力等。近視一般可矯正即可,詳細標準請參閱簡章拾柒體檢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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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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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整理

本文整理自中央警察大學 115 年警佐班第 46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內政部警政署警佐班遴選簡則、及考選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相關規定。

若有資料更新(例如試題疑義公告、缺額遞補名單、薪資加給異動等),會以警政署及警大官網公告為準。建議考生於報名前再次至 cpu.edu.tw 招生資訊網確認最新簡章版本。

最後更新:2026 年 5 月 加 LINE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