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用薪資為駐衛警察本薪15級230薪點加工作補助,約3萬6千元

調查局駐衛警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1. 24 小時排班輪值勤務,負責門禁管制、警戒及單位大門口作交通管制。
    2. 支援對人犯之押運戒護、支援槍彈、現金等護運。
    3. 槍、彈庫之管理及上級交辦等 機關安全維護事項。

任職調查局駐衛警的資格限制是那些?

    1. 調查局駐衛警察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
    2. 曾任警察或軍職年資不予提敘
    3. 進用後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試用 6 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進用

 

法務部調查局114年度第2次駐衛警察甄選報名與考試時間

 
114法務部駐衛警考試

 

駐衛警察簡章內容

 

受訓常見問題:

受訓時間
    • 錄取人員經 4 週專業訓練後
    • 分發至本局及所屬各機關(含離外島偏遠地區)服務
受訓事項
    • (一)錄取人員經訓練分發後,除因任務需要調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動更改服務地區或單位。
    • (二)因業務需要,日後可隨時調派駐衛警察至本局及所屬各機關(構)、單位服務(臺 澎金馬等地區)。
受訓津貼
    • 訓練期間依進用薪資之八成支給生活津貼

【 專辦項目 】

🔸 三、四等一般警察特考

🔸 警專入學考試

🔸 高普考、地方特考、初等考試

🔸 司法特考

🔸 鐵路特考

🔸 國安局特考

🔸 調查局特考

🔸 移民特考

🔹 現職警察相關考試

🔹 消防設備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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