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登記實務(胡純英老師): 本考科以登記實務為主,從事登記實務占優勢,理論性考生要有以登記實務書籍作為參考,作者有陳立夫、林榮耀著書,但該書籍僅供參考用,不用以之一本書主義,我們是考試,不是作學問的,目的在上榜。 B. 土地稅法規(胡純英老師): 往年考試都會出現一題演算題,所以要備用一台合乎規定的計算機,並熟記各種稅之稅率(土地稅、土增稅及累進稅率=、各種用途之房屋稅率、房地合一稅率等等),胡考師使用的教材,實是針對上述考點的良方。 C. 土地法規類及信託法(胡純英老師): 這科的考點,有時會超出規定範圍(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平均地權條例)而觸及農發條例及相關法規。但本人建議以考古題有出現的題目為範圍,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信託法以考古題為主即可。 D. 民法(哈林老師)及地政士法: 民法以實例題作答為主。以往的理論性題目(如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比較、何謂類推適用、何謂準用等等),最近已不復出現。反而側重將來從事地政業務相關之條文如監護宣告、輔助監護宣告及遺囑等要件則常出現考題。 最後要說的是:條文條號,有把握的才寫出來,可以增加分數,但如沒把握就不要寫出來,寫錯了,反成扣分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