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招生簡章、類組和考試名額

116 年司法特考簡章・考試介紹

司法特考先找到
你的角色

從書記官、監所管理員到法警。
讀懂資格、考科與工作日常,
選一條你願意走下去的路。

資料核對 2026.10.01116 預定考期・115 名額參考

三等・四等・五等依資格與職務內容選擇

司法院・法務部兩大用人系統

先筆試,再看後續試別體能、口試與訓練各有要求

01

報名、考試與考場,分清楚再出發。

下列為考選部 116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的預定日期。應考須知、報名截止時刻、寄件期限及各類科日程,須再對照該年度公告。

  1. STEP 01/報名05.04 — 05.13

    網路登錄、繳費與文件

    完成登錄後,依報名系統指示確認繳費及是否須寄送證明文件。不是填完資料就算完成。

  2. STEP 02/筆試08.14 — 08.16

    按類科日程應試

    整體區間共三日,各等別、類科的實際考試日與節次,依正式日程表及通知書。

  3. STEP 03/體能11.27 — 11.28

    指定類科接續測驗

    三等監獄官、四等法警與監所管理員,通過前一試才可參加。地點為臺北考區。

  4. STEP 04/口試12.24 — 12.25

    三等第二或第三試

    三等監獄官為第三試,其餘三等為第二試。地點為臺北考區;這兩天不是最終放榜日期。

考區 ≠ 考場

先選城市,再查通知書上的地點

筆試預定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實際學校、試場與座號,請至報名系統下載當年度考試通知書;不要沿用前一年的考場。

年度資訊狀態

116 看預定考期,名額看年度公告

截至本頁查核日,已核對 116 預定期程;目前未能查得 116 司法特考完整應考須知、需用名額與各試榜示日期。本頁將 115 資料明確標成歷年參考。

現行考試規則修正日期:115.02.26。身高項目已取消,但並非取消全部體格檢查。

期程來源:考選部 116 年考試期日計畫表;榜示日期請另查公告。

展開完整目錄
02

先看你想做的事,再選要考的科。

以下先整理常見方向。工作偏好幫你縮小範圍,報考資格仍須依等別、類科與證明文件逐項確認。

顯示全部 6 個選科方向

四等 · 文書與程序

法院書記官

把每一次開庭,整理成精確的紀錄。

報考門檻
高中職以上或其他法定資格
考試方式
筆試;訓練期滿有打字要求
了解詳情
四等 · 日勤/輪班

監所管理員

維護矯正機關的日常秩序與安全。

報考門檻
高中職以上;18~45歲
考試方式
筆試+體能;需體格檢查
了解詳情
四等 · 值庭與戒護

法警

在法庭與提解勤務中,守住安全程序。

報考門檻
高中職以上;18~45歲
考試方式
筆試+體能;需體格檢查
了解詳情
四等 · 外勤與文書

執達員/執行員

比較法院民事執行與法務部行政執行。

報考門檻
高中職以上或其他法定資格
考試方式
筆試;需體格檢查
了解詳情
五等 · 資料與庭務

錄事/庭務員

從文書或庭務,走進司法行政。

報考門檻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考試方式
四科測驗;錄事有打字要求
了解詳情
三等 · 專業分析

專業類科

從法律、心理、財經或工程專業出發。

報考門檻
多以大學畢業為門檻;有例外
考試方式
筆試+口試;監獄官另有體能
了解詳情
不知道怎麼選?先比較三件事。

① 是否願意輪班或外勤 ② 能投入多少申論練習 ③ 學歷、年齡、體格與文件能否符合。不要只用某一年缺額多寡決定。

把你的情況整理給高鋒顧問
03

我能報哪一等?先查門檻與例外。

須為中華民國國民、符合應考資格表,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的情事。下列先說明一般學歷路徑。

GRADE 3/三等

多數類科:大學以上

公證人、觀護人、家事調查官、法院書記官、司法事務官各組、檢察事務官各組、監獄官、鑑識人員,一般學歷路徑不限畢業科系。

仍有替代考試及格資格;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心理類科及公職法醫師,請看下方例外。

GRADE 4/四等

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

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均可依高中職以上畢業資格報考;其他學歷或考試及格路徑須查附表。

全類科須體格檢查;法警、監所管理員另有年齡上限與體能測驗。

GRADE 5/五等

18 歲以上,不限學歷

錄事與庭務員,應考資格表未設高中職畢業門檻。考試採測驗式,仍須完整準備四科。

錄事訓練期滿中文電腦打字須達每分鐘 40 字;報考不限學歷,不代表沒有任用前訓練要求。

年齡怎麼算?

  • 一般下限為 18 歲。
  • 四等法警、監所管理員:45 歲以下。
  • 三等監獄官:55 歲以下。
  • 下限計至考試前一日;上限計至報名前一日的戶籍登記年齡。不是統一算到年底。

116 年出生日期界線,請以該年度應考須知列示為準;本頁不沿用 115 年出生日期。

哪些類科要特別核對?

  • 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一般學歷路徑為政治、法律、行政相關系組所;另有考試及格與學分路徑。
  • 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心理、社會、社工、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組所;另有附表所列路徑。
  • 公職法醫師:須依法醫師法領有法醫師證書。

上述四個設科系條件的三等類科,未列明系組所者,可依附註核對與專業科目相同的課程至少二科、每科二學分等條件;是否採認由考選部審查。

其他學歷與考試及格資格,也有路徑嗎?

有。三等一般類科另列高考或相當特考及格、普考或相當特考及格滿三年、高等檢定及格等路徑;特定類科對職系另有要求。四等另列普考以上或相當特考及格、初等或相當特考及格滿三年、高等或普通檢定及格等路徑。

國外學歷、肄業證明、學分採認與附條件應考,須依當年應考須知備妥證明。不要僅用「同等學力」四個字判定自己一定符合。

核對完整應考資格表 PDF

資格閱讀小幫手

選擇目前狀況,只提供下一步閱讀方向,不代替官方資格審查。

先看一般學歷,再看類科例外。不確定畢業證明、學分或年齡如何認定時,可先列出疑問,向考選部確認;高鋒可協助整理準備方向。

體格檢查與體能測驗,是兩件事。

體格檢查/依類科附表

四等各類科及規則指定的三等類科,須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 14 日內繳交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格檢查表。逾期或不合格可能無法參加後續考試或分配訓練。

115.02.26 修正後,三等監獄官、四等法警及監所管理員已無身高項目;仍有 BMI、視力、聽力、辨色力、握力等標準,且各類科不同。握力屬體格檢查項目,不能與跑走測驗混稱。

看完整體格檢查標準
體能測驗/1,200 公尺跑走

男性:5 分 50 秒內
女性:6 分 20 秒內

適用三等監獄官、四等法警與監所管理員。體能成績不計入總分,但未達標準不予錄取;應按個人狀況提前安排規律訓練。

三等監獄官仍有第三試口試;四等法警、監所管理員沒有三等口試程序。

報名費與文件準備

115 年歷年參考:第一試三等 1,800 元、四等 1,600 元、五等 1,000 元;體能測驗另收 1,000 元,口試另收 1,500 元。116 年費用與減半優待,依當年度須知。

  1. 確認畢業、學位、學分或考試及格證明。
  2. 準備符合格式的近期照片與身分證明。
  3. 選定等別、類科及考區,確認是否衝堂。
  4. 依系統完成繳費;被提示須寄件者,另完成寄件。
  5. 保存報名完成與繳費紀錄,考前下載通知書。

來源:現行考試規則第 3、5、7、8、10 條及附表一、三;年齡計算與費用另核對 115 應考須知第 2 頁。

04

考幾科、怎麼考,一次看完整。

依現行應試科目表整理。法規列有的類科不一定每年開缺,116 年實際設置仍須對照年度公告。

考試科目與補習班授課單元,不是同一個數量。

例如四等共六個考試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可拆成憲法、法緒、英文三個教學單元,因此課程頁可能列八個授課單元。

四等完整考科與試別(5個類科/組別)

共同兩科: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學緒論、英文),加下表四科專業科目,合計六科。

國文:作文80%、測驗20%,2小時。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30%、法緒30%、英文40%,測驗式1小時。專業科目測驗式1小時;申論或混合式1.5小時。監獄學、犯罪學混合題型為申論60%+測驗40%;其餘混合式為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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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應試科目表
類科/組別完整專業科目考試方式
法院書記官民法概要〔混合〕;刑法概要〔混合〕;行政法概要〔申論〕;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申論〕筆試
法警行政法概要〔測驗〕;刑法概要〔測驗〕;法院組織法〔申論〕;刑事訴訟法概要〔申論〕筆試 → 體能
執達員民法概要〔混合〕;刑法概要〔測驗〕;強制執行法概要〔申論〕;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申論〕筆試
執行員民法概要〔混合〕;行政法概要〔測驗〕;強制執行法概要〔申論〕;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申論〕筆試
監所管理員監獄學概要〔混合〕;監獄行刑法概要〔測驗〕;刑法概要〔測驗〕;犯罪學概要〔混合〕筆試 → 體能
三等完整考科與試別(18個類科/組別)

普通科目: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公設辯護人以「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取代法學知識與英文。公證人、檢察事務官也有普通科目,不能漏列。

國文2小時、作文80%+測驗20%;法學知識與英文測驗式1小時,憲法30%+法緒30%+英文40%。公設辯護人憲法與英文2小時,憲法申論70%+英文測驗30%。三等專業科目各採申論式、每科2小時;專業科數依下表,不一律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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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應試科目表
類科/組別完整專業科目考試方式
公設辯護人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犯罪學;商事法筆試 → 集體口試
公證人民法;民事訴訟法;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商事法;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英文筆試 → 個別口試
觀護人刑法;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心理學(包括心理測驗);諮商與輔導;犯罪學;社會工作概論或少年事件處理法(包括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選試〕筆試 → 個別口試
家事調查官民法總則與親屬、繼承編;家事事件法;心理學;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包括家庭暴力);諮商與輔導;調查與訪談實務筆試 → 個別口試
行政執行官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與商事法(包括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筆試 → 集體口試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筆試 → 集體口試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民法與刑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中級會計學;銀行實務;稅務法規;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筆試 → 集體口試
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事務組)民法與刑法;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營建法規;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筆試 → 集體口試
法院書記官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筆試 → 個別口試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行政法;刑法;智慧財產權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總則與債權、物權編;強制執行法筆試 → 個別口試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中級會計學;銀行實務;稅務法規;審計學筆試 → 個別口試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系統分析;資通安全;計算機網路;電子學與電路學;程式語言筆試 → 個別口試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結構分析(包括材料力學與結構學);結構設計(包括鋼筋混凝土設計與鋼結構設計);施工法(包括土木、建築施工法與工程材料);營建法規;政府採購法筆試 → 個別口試
心理測驗員心理測驗與衡鑑;心理及教育統計學;諮商與輔導;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人類行為與發展筆試 → 個別口試
心理輔導員心理測驗與評量;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諮商與輔導;社會工作概論;少年事件處理法;人類行為與發展筆試 → 個別口試
監獄官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學與再犯預測;監獄學;刑事政策;諮商與矯正輔導筆試 → 體能 → 個別口試
公職法醫師基礎醫學與內外科學概論;法醫學(包括理論與實務);刑事訴訟法筆試 → 個別口試
鑑識人員法醫學;法醫生物學;法醫毒物學;生物化學;儀器分析筆試 → 個別口試
五等完整考科與試別(2個類科/組別)

共同兩科:國文、公民與英文;加下表兩科專業科目,合計四科。全部測驗式,每科1小時。公民與英文占分為公民70%、英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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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應試科目表
類科/組別完整專業科目考試方式
錄事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法學大意全採測驗式
庭務員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全採測驗式

成績如何計算?

三等總成績為筆試 90%+口試 10%;筆試普通科目每科各占 10%,其餘由專業科目平均分數計算。四等、五等以各科筆試平均成績計算,體能不計分但須合格。

不是「考到 60 分」就一定錄取

依年度任用需求擇優錄取。筆試一科零分、體能不合格、口試未滿 60 分或總成績未滿 50 分,均不予錄取;缺考科目視為零分。達到最低門檻仍須比較錄取排序。

來源:現行應試科目表 PDF考試規則第 8、9 條

05

缺額看年度,錄取率看分母。

本段分開呈現 115 年需用名額與 114 年錄取結果。需用名額、筆試正備取人數、最終錄取人數,都不是同一件事。

115 年/2026 · 含 7 月 9 日增列 · 歷年參考
三等需用名額165原公告 140+增列 25
四等需用名額1,189原公告 778+增列 411
五等需用名額116原公告 76+增列 40

合計 1,470 名,其中四等書記官 555 名、監所管理員 476 名(男 396/女 80)。這些是 115 年需用名額,不能當成 116 年保證開缺。

115 年四等、五等完整名額
115年四等、五等需用名額(含增列)
等別類科/組別原公告增列合計用人系統
四等法院書記官373182555司法院、法務部
四等法警462773司法院、法務部
四等執達員511768司法院
四等執行員12517法務部
四等監所管理員(男)256140396法務部
四等監所管理員(女)404080法務部
五等錄事562783司法院、法務部
五等庭務員201333司法院
115 年三等各類科組完整名額
115年三等需用名額(含增列)
等別類科/組別原公告增列合計用人系統
三等公證人404司法院
三等觀護人(社會工作概論)202法務部
三等觀護人(少年事件處理法)516司法院
三等家事調查官303司法院
三等行政執行官202法務部
三等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111122司法院
三等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101司法院
三等司法事務官(營繕工程事務組)112司法院
三等法院書記官20323司法院
三等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38038法務部
三等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20020法務部
三等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808法務部
三等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404法務部
三等心理測驗員101司法院
三等心理輔導員202司法院
三等監獄官(男)15823法務部
三等監獄官(女)314法務部

用人機關依原公告表;增列附表未逐一重列機關分配。原公告四等書記官:司法院 260/法務部 113;法警:20/26;五等錄事:34/22。這些分配數是增列前資料。名額得依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

來源:115.07.09 增列公告及附表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表

114 年官方年度統計:四等、五等錄取結果

採同一份年報、同一口徑比較。錄取率=錄取或及格人數 ÷ 到考人數 × 100%;小數取兩位。以下不是補習班學員上榜率。

114年年度錄取統計
類科報考到考錄取/及格錄取率
四等法院書記官4,3942,96275825.59%
四等法警1,5161,027838.08%
四等執達員53732210331.99%
四等執行員75501632.00%
四等監所管理員(男)1,37798127828.34%
四等監所管理員(女)3912765921.38%
五等錄事1,9291,3101209.16%
五等庭務員522342205.85%
為什麼與「筆試含備取率」不同?

體能類科第一試可能另列備取人員參加體能。能參加下一試,不等於已完成考試並錄取。114 年法警年度錄取率為 8.08%,監所女性為 21.38%;不能把第一試含備取比例當成同一指標。

112、113 年完整對照:四等、五等錄取統計

以下同採各年度考選統計年報表26,欄位及分母與114年一致。112年法警分男女列示,113、114年為合計列示,不能把分組差異解讀為難易變化。

113年年度錄取統計
類科報考到考錄取/及格錄取率
四等法院書記官4,6753,16470422.25%
四等法警1,5481,054827.78%
四等執達員60837611831.38%
四等執行員145851517.65%
四等監所管理員(男)1,6291,14733329.03%
四等監所管理員(女)4603263811.66%
五等錄事2,6801,80018110.06%
五等庭務員564381287.35%
112年年度錄取統計
類科報考到考錄取/及格錄取率
四等法院書記官4,9423,31247114.22%
四等法警(男)1,153766769.92%
四等法警(女)501355174.79%
四等執達員567374369.63%
四等執行員1771001818.00%
四等監所管理員(男)1,7311,21726121.45%
四等監所管理員(女)534359328.91%
五等錄事2,9152,0891055.03%
五等庭務員714499183.61%

歷年最低錄取分數反映當年題目、名額與成績,不能視為下一年固定門檻。本頁不混列尚未完成官方原檔覆核的第一試最低分數及含備取率;如需查分數,請到該年度考試資訊下載該試別統計。

來源:113年考選統計年報,第188–189頁(PDF第239–240頁)112年年報表26,第23–24頁

查各年度考試資訊

來源:考選部 114 年考選統計年報表 26,第 27–28 頁。115 年本頁不填入尚未完成覆核的全年錄取率。

06

職稱背後,是什麼樣的工作日常?

司法特考分屬司法院與法務部體系。以下整理主要工作項目;實際工作、地點及班表依年度職缺與分配機關而異。

各類科工作內容與情境

「適合的工作習慣」是選科思考方向,不是新增報考條件。情境為說明用途,不代表每個機關固定如此分工。

四等工作內容(5項)
四等工作項目總覽
類科用人系統主要工作
法院書記官司法院/法務部訴訟或偵查案件紀錄、文書、送達、卷宗管理;行政執行機關另有相應業務。
法警司法院/法務部值庭、候審戒護、送達、拘提、解送人犯及機關安全,依任務可能輪值夜間勤務。
執達員司法院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法執行強制執行相關業務。
執行員法務部協助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執行拘提及送交被管收人。
監所管理員(男/女)法務部收容人戒護、舍房工場管理、提帶監視解送、安全檢查及生活秩序維護。
法院書記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法院書記官配合庭期製作筆錄;檢察署書記官協助偵查文書及紀錄,實際工作隨機關與股別不同。

可以思考:熟悉電腦打字、細心核對內容,能處理案件期限。

法警|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開庭前辦理戒護與提解,開庭時維持秩序,庭後依程序解送及完成勤務紀錄。

可以思考:重視安全程序、現場應對,能配合值勤與體能需求。

執達員|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到現場送達文書、辦理查封或點交等執行事項,依指揮與程序執行並留存紀錄。

可以思考:能跑外勤、面對民眾與衝突,重視程序與紀錄。

執行員|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協助行政執行官辦理執行作業,依合法文書及指示執行相關事項。

可以思考:願意結合法規理解、文書及現場執行。

監所管理員(男/女)|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交接點名、舍房或工場戒護、接見管理與安全檢查,視機關安排日勤或輪班。

可以思考:能接受輪班、持續注意現場狀況並遵守安全程序。

五等工作內容(2項)
五等工作項目總覽
類科用人系統主要工作
錄事司法院/法務部製作傳票、繕打裁判書類、收狀分案、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
庭務員司法院民刑事開庭庭務、取送卷宗、調取或歸還贓證物及司法行政事務。
錄事|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核對格式、繕打文書、輸入案件資料並完成分送;訓練期滿中文打字須達每分鐘40字。

可以思考:喜歡文書與資料工作,願意練習打字和校對。

庭務員|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開庭前準備卷宗與設備、庭後歸還卷宗及完成交辦庭務。

可以思考:做事有條理,能配合開庭節奏與現場協作。

三等工作內容(11項)
三等工作項目總覽
類科用人系統主要工作
公證人司法院辦理公證、認證及相關詢問,製作公證書、認證書。
觀護人(社會工作概論)法務部執行成人保護管束、附條件緩刑或緩起訴、社會勞動與社區矯治。
觀護人(少年事件)司法院少年事件調查、輔導、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及親職教育。
家事調查官司法院調查家事事件、訪談當事人,評估親職及諮商需求,製作報告並到庭陳述。
行政執行官法務部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異議處理及依法聲請拘提、管收。
司法事務官司法院依法辦理非訟、強制執行、消費者債務清理等業務,依組別運用法律、財經或工程知識。
法院書記官司法院辦理訴訟登記、開庭筆錄、裁判書類製作與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
檢察事務官法務部受檢察官指揮,辦理搜索、扣押、勘驗、詢問及其他襄助偵查事項。
心理測驗員司法院施作及分析心理測驗,製作書面報告,協助了解個案狀況。
心理輔導員司法院個案心理輔導、轉介諮商評估、少年團體輔導與親職教育。
監獄官法務部戒護管理、勤務分配督導、特殊案件考核、違規及突發事件處理。
公證人|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確認文件及當事人身分、處理契約公證;並非所有公證書都可直接強制執行,須符合法定範圍與要件。

可以思考:細心核對文件、理解法律效果,願意面對民眾說明。

觀護人(社會工作概論)|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追蹤受保護管束人的報到與生活狀況,連結就業、醫療及社福資源,依程序陳報執行情形。

可以思考:能持續追蹤個案、面對溝通阻力,願意跑外勤。

觀護人(少年事件)|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訪談少年、家屬與學校,協助就學就業,將個案狀況整理成紀錄與報告。

可以思考:重視兒少議題,能兼顧同理心、界線及程序。

家事調查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就未成年子女照顧安排訪談家庭成員及相關機構,提供法院裁判參考;調查官不取代法官作判決。

可以思考:擅長訪談、觀察與書面分析,能處理家庭衝突。

行政執行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就欠稅案件調查財產、進行執行。拘提、管收有法定條件及程序,不是欠款就能關到付清。

可以思考:具法律分析能力,能處理財產資料與執行衝突。

司法事務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法律組可處理支付命令等事件;財經、營繕工程組依專業協助處理帳冊或工程資料。

可以思考:願意精讀卷證並作專業分析;相關背景有助學習,但不能與法定報考資格混為一談。

法院書記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庭前核對卷證、庭中記錄程序、庭後整理筆錄與送達文書。

可以思考:重視正確性、文字速度及期限管理。

檢察事務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偵查組處理案件事證;財經組分析金流與帳冊;電子資訊組處理數位資料;營繕工程組分析工程事證。均須依法律與職務授權辦理。

可以思考:喜歡證據分析,能配合偵查時程與外勤需求。

心理測驗員|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依個案需要安排適當測驗、綜合資料提出分析,不以單一測驗直接貼上人格或犯罪標籤。

可以思考:有心理、社會、教育、輔導等基礎,能謹慎解讀資料。

心理輔導員|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安排個別或團體輔導,必要時協助連結專業資源,記錄介入與追蹤情形。

可以思考:能傾聽、建立界線,並依資格表確認學歷或學分。

監獄官|工作情境與適合的工作習慣

例如規劃戒護勤務、協調現場處置、整理事件報告及督導教育訓練;初任職務依實際派任。

可以思考:能接受矯正機關環境、勤務安排與現場管理責任。

現行規則另列公設辯護人、公職法醫師與鑑識人員等類科;是否開缺依年度公告。完整法定類科可見本頁三等考科表。

三個常見職務的一日流程

以下為常見工作流程示意,實際時段及分工依機關安排。

法院書記官

  1. 庭前核對開庭排程、整理卷宗與待辦案件。
  2. 上午庭期製作言詞辯論、準備程序等筆錄。
  3. 中段依機關安排休息,處理待辦紀錄。
  4. 下午庭期配合開庭、校對裁判書類及送達回證。
  5. 庭後整理歸檔、公文處理,準備後續庭期資料。

監所管理員

  1. 接班交班點名,確認前班紀錄及注意事項。
  2. 勤務開始點名、開封及舍房安全檢查。
  3. 日間勤務工場或教化活動戒護、巡視及接見管理。
  4. 餐食與休息依勤務安排管理、交代及輪流休息。
  5. 交接清點收封、填寫紀錄,交接後續勤務。

法警

  1. 勤務前確認提解、開庭及安全勤務排程。
  2. 庭前依任務提解、候審戒護及安全檢查。
  3. 庭中維持法庭秩序、門禁及機關安全。
  4. 勤務銜接輪流休息,配合人犯看管及後續庭期。
  5. 勤務後依程序解送、清點裝備及完成紀錄。

排班比較:把「可能值勤」一起納入選擇

比較項目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
日常節奏庭期、案件與文書期限庭期、安全、提解與戒護任務矯正機關持續運作的戒護勤務
夜間與假日依職務與機關,可能加班或值勤可能輪值夜間、假日或臨時勤務依機關採日勤或輪班,可能夜間、假日值勤
休息與備勤依機關規定及案件需求依班表與勤務指派依勤休表、替代人力與備勤安排
加班與給付依實際勤務、法令、適用加給表及核定辦理;不預設每人固定可領相同金額。
監所的日勤、輪班、隔日制與三班制如何理解?

日勤與輪班是不同勤務安排;「三班制」也不能直接套用醫療院所日班、小夜、大夜的時段。實際須看分發機關最新的勤務表、人力及休息安排。

選填前可詢問:每次值勤起迄、值勤中休息、休假如何排定、夜間與假日頻率、備勤及臨時召回規則。不要把「月休8~17天」或固定24小時勤務寫成所有機關的承諾。

工作項目:原頁所據考選部 115 年職缺所在機關及工作內容一覽表;實際派任查115 年考試資訊。另可參考司法院法務部矯正署。

07

薪資看組成,年薪看條件。

同為司法特考,職等、俸級、機關、職務與勤務不同,實領金額也不同。先理解固定待遇與變動項目,才能做有意義的比較。

本俸/年功俸依銓敘俸級
+
適用加給專業・主管・地域等
+
核定勤務給付依實際勤務與適用規定
−
個人扣繳保險・退撫・稅等
各職務薪資問題,應該如何查核
等別與職務先核對再核對
三等書記官、監獄官任用與銓敘職等、起敘俸級;訓練津貼與任用後待遇分開。是否適用司法、矯正等專業加給;有無主管或勤務給付。
四等書記官、法警、監所管理員同年度俸額表與各該職務適用加給表。值勤、加班及核定給付,扣除個人應負擔項目後才是實領。
五等錄事、庭務員起敘俸級、適用專業加給及服務機關。到職月份、全年在職情形及考績對獎金的影響。

比較月薪時,問清楚四個欄位

  1. 這是哪一年的待遇?
  2. 採用哪一職等、俸級與加給表?
  3. 是否把加班、值班或主管給付算進去?
  4. 金額是應發還是實領?

年薪不要直接保證「月薪 × 14.5」

年度收入可分成各月應發待遇、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及其他依法核定給付。獎金基數、任職月份、考績與年度發給規定均可能影響結果。

本頁未取得各司法職務完整現行加給核定資料,因此不以歷史估計值作為新年度起薪承諾。

待遇查核入口:人事行政總處現行待遇支給要點與俸額表待遇與各類加給資料。114 年俸額表不能自行推算成尚未核定的 116 年待遇。

福利制度:把適用條件一起看

項目內容與查核重點
年終、考績獎金依年度發給規定、到職月份與考績等條件核算;不保證每人固定領取相同月數。
子女教育補助依學制、公私立別與支領條件辦理,留意不得重複支領及其他限制;金額查當年度補助表。
婚喪生育補助依事件、親屬關係及適用規定核算。115 年已有生育補助表修正,不能只沿用舊版「一律二個月」。
公保與健保是不同制度,保險費與政府、自付負擔比例各依規定;不把兩種保險一律寫成政府65%、個人35%。
休假及國民旅遊卡依休假資格、強制休假與補助規定辦理,並非人人入職即有相同補助額。
退休、資遣與撫卹依初任日期與適用身分確認制度;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者另有個人專戶制度。
公務人員保障任用、考績、懲處及救濟依法律辦理。享有法定保障,同時須遵守職務義務,不是任何情況都不會免職。

來源:待遇支給要點及補助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08

休假與退休,從正確的制度開始。

用年資理解休假,用初任日期辨別退撫制度。兩者都不宜直接套用一般勞工規則或舊制試算。

休假:服務滿一定年資,從次年給假

至年終服務年資自何時起每年休假
滿1年第2年1月起7日
滿3年第4年1月起14日
滿6年第7年1月起21日
滿9年第10年1月起28日
滿14年第15年1月起30日

初任到職月份、可併計年資與按比例給假另有規定,不能直接寫成「第一年就有7天」。實際可休日數由人事單位依規則核算。

事假、病假、婚產與家庭照顧假
假別一般規定摘要
事假每年7日;家庭照顧假每年7日、身心調適假每年3日,均併入事假計算。不是另外無條件加給17日。
病假因疾病或安胎需治療或休養者,每年28日;不得逕寫為「28日均半薪」。延長病假等情況另依規定。
婚假14日,請假期間與分次方式依規則。
產前假、娩假產前假8日;分娩給娩假42日,流產等情況另有規定。
陪產檢及陪產假7日,依配偶懷孕或分娩等適用規定。
喪假依親屬關係為5、10或15日,適用範圍及期限依規則。

事假超過規定日數的扣薪、病假延長與各假別程序,應查完整條文。休假保留及補助另有規定,並非所有未休假均自動轉成加班費;保留休假依規定可至第三年實施。

來源: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3、7、10 條,採 115 年適用規定。

退休金:先辨別是否適用個人專戶制

112.07.01 以後初任

個人專戶制退撫

適用人員的退撫儲金由政府與個人按月共同提繳,存入個人退休金專戶。一般法定共同提繳,以本(年功)俸加一倍的15%計算,政府負擔65%、個人35%;另有自願增加提繳規定。

這個65%/35%是共同提繳費用的分擔,不是直接拿月薪乘65%當退休金。

已有公職年資/轉任

先由人事單位判定制度

是否屬初任、過去年資如何認定、轉任後適用哪一制度,須依身分與法令確認。不能把107年年改、112年個人專戶及公保養老給付混成同一套公式。

退休給付仍涉及年齡、年資、帳戶金額及請領方式。25、30、35年服務年資不能直接對應固定官等或保證月退休金。

  1. 1

    確認制度

    初任日期、曾有年資、轉任身分。

  2. 2

    確認提繳

    俸額、費率、年資及有無自願加繳。

  3. 3

    查看專戶

    累積本金與實際投資結果。

  4. 4

    評估請領

    退休要件、方式與公保給付分開查。

來源:退撫基金管理局:個人專戶制說明政府機關提繳計算說明

09

上榜後,還有訓練與分配。

完成考試與取得任用資格不是同一步。各等別、類科的分配、選填、訓練及報到時程,以該年度通知為準。

  1. 1

    確認錄取身分

    核對最終榜單、正額或增額身分及後續通知;筆試備取不等於最終錄取。

  2. 2

    依通知選填、分配

    依缺額、名次及作業規定辦理。所在地可能遍及全國,不能保證回到家鄉。

  3. 3

    報到接受訓練

    依年度訓練計畫完成基礎、專業或實務等訓練;各類科期間與安排不同。

  4. 4

    訓練及格後任用

    經核定訓練及格、核發考試及格證書,再依規定辦理任用。

書記官與錄事,別漏掉打字要求

三等、四等法院書記官: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60字。五等錄事:每分鐘40字。訓練期滿測驗未達標準,為訓練成績不及格。

「限制轉調六年」的正確範圍

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至司法院、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以外。這不等於一律綁在同一機關六年,也不能把訓練期間直接算入。

來源:考試規則第 10、11 條保訓會年度錄取人員訓練資訊。體格複檢及受訓資格另依規定。

職涯可以怎麼走?

以下是可探索的發展方向。升職須有任用資格、職缺、考績及甄審等條件,年資增加並不等於自動升為主管。

書記官

  1. 熟悉庭務、卷證與程序
  2. 在職研習與累積實務能力
  3. 符合資格後,參與較高職等或主管職務甄補
  4. 另依資格評估三等考試、升官等考試或訓練

監所管理員

  1. 熟悉戒護勤務與安全程序
  2. 累積矯正實務、管理及輔導能力
  3. 具資格者可準備三等監獄官等考試
  4. 依任用、缺額與陞遷規定發展,不保證升任典獄長

法警

  1. 熟悉值庭、提解及機關安全
  2. 累積勤務協調與現場管理經驗
  3. 符合資格後參與法警長等職務甄補
  4. 轉任其他職務仍須符合資格與限制轉調規定

考上三等也須依該項考試規定完成訓練及任用,不是錄取當天直接跳級加薪。

職涯查核:銓敘部任用、陞遷法規與各機關實際職缺公告。

10

把常見疑問,說清楚。

先看直接答案,需要時再展開補充。從報考、準備到未來的工作,一題一題釐清。

監所管理員常見問題

監所管理員是警察嗎?

監所管理員屬法務部矯正體系,透過司法人員四等特考進用;警察另有警察考試與任用體系。

閱讀完整說明

監所主要在矯正機關辦理戒護管理;警察職務涵蓋治安、交通與犯罪偵查等。勤務、裝備及資格各有規定,不能只因需要體能或穿制服,就把兩種職務視為相同。

監所管理員可以做到幾歲?會不會中年就被淘汰?

45歲是報考年齡上限,不是任職期限;考試錄取後仍須完成訓練、符合任用及持續在職要求。

閱讀完整說明

退休、資遣及職務安排須依適用法令與個人情形辦理。不要把報考上限當作退休年齡,也不要用「做滿25年即可立即領固定月退」估算人生規劃。

女生考監所管理員好考嗎?錄取率多少?

114年官方年度統計:女性報考391人、到考276人、錄取59人,錄取率21.38%。

閱讀完整說明

21.38%為59÷276,與筆試含備取率不同。男女名額及母體可能分列;歷史錄取率不代表個人上榜機率,也不能單憑某年比率判定容易。讀書安排要同時涵蓋六科筆試與體能。

監所管理員報名資格?非相關科系也能考嗎?

一般學歷路徑為高中職以上畢業,不限科系;另須符合18~45歲、國籍及其他法定條件。

閱讀完整說明

應考資格表另列考試及格等替代路徑;學歷、學分及年齡認定以考選部審查為準。115年2月26日修正取消身高項目,但BMI、視力、聽力、辨色力、握力等體格標準仍須逐項核對。

法警常見問題

一般人可以考法警嗎?跟司法官有什麼不同?

符合四等資格及18~45歲等條件的一般民眾可報考法警;法警與司法官是不同考試、不同職務。

閱讀完整說明

法警負責安全、戒護、提解等勤務,並不審判案件。司法官另有自己的應考資格、分試與訓練制度;不能把法警當成法官的簡化報考路徑,也不能寫成司法官僅法律系畢業才能報考。

法警會很難考嗎?錄取率跟錄取分數多少?

114年官方年度統計:報考1,516人、到考1,027人、錄取83人,錄取率8.08%。

閱讀完整說明

依任用需求擇優錄取,並沒有每年固定的上榜分數。年度錄取率不能與第一試「含備取」比例混用;歷年分數僅供理解當年競爭情形,不能保證下一年。

法警年薪多少?跟監所管理員比誰比較高?

要比較同年度、同職等俸級的固定待遇,再分開計算勤務、加班、獎金及扣繳。

閱讀完整說明

兩類科實際適用加給與勤務不同。監所輪班可能產生相應勤務給付,法警也可能有值班或加班;不能一概認定法警沒有額外給付,或把加班當固定保證月薪。請參閱本頁薪資組成及官方待遇表。

法警考試考什麼科目?要怎麼準備?

共六科: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行政法概要、刑法概要、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概要。

閱讀完整說明

行政法概要及刑法概要採測驗,法院組織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採申論。先建立法條與概念,再分開練選擇題辨識、申論架構及限時書寫;國文是作文與測驗,不能沿用公文格式必考的說法。體能亦須提前準備。

11

知道要考什麼,接著把準備排進生活。

選好類科後,先安排每週可用時間,再配置課程、複習、考古題與申論練習。有體能測驗的類科,也要把規律運動納入計畫。

從第一份作答開始

還寫不完整,
也可以先把卡點寫出來。

先挑一題與剛讀內容相近的考古題。第一輪練習,先看自己能不能說清楚概念、回應題目,再逐步補成完整答案。

看提問與送改步驟
  1. 01

    圈出題目要你做的事

    是解釋、比較,還是分析情境?先用一句話重述問題,避免只把背過的內容寫上去。

  2. 02

    先列小標,再寫一段

    寫下準備回答的重點,挑最有把握的一點展開;想不起來的概念留下記號,回到講義查清楚。

  3. 03

    帶著題目與草稿提問

    一起提供題目、科目、作答與卡住的位置。若目前只有提綱,先詢問所選方案是否受理這種練習。

起步練習格式

這題要我說明___。
我準備回答的重點是___。
目前不確定的是___。

這是整理思路的空白格式,不是標準答案或教師批改實例。
A

白天上班,晚上準備

一週的安排,要留得下練習。

先扣除工作、通勤與休息,再把能持續做到的時段分給下面三件事。課程總量與觀看截止日,則用來判斷本期方案是否適合自己。

較短的空檔

學一個概念

讀一小段課程或講義,闔上資料後,用自己的話說出重點。

能完整專注的時段

完成一次作答

安排選擇題檢討或申論書寫,再核對漏掉的觀念與題目要求。

每週收尾

重排下一週

留下還沒懂、還沒寫完及待回覆的項目;進度被打斷時,先處理卡點。

每週記下三件成果:能說明的概念、完成的題目、下一步要修正的問題。有體能測驗的類科,也要另留規律運動時間。

讀法警在職考生的準備經驗
B

已讀一輪,還不確定程度

模考做完,下一步要補哪裡?

把「猜對」也放進檢討。先辨認錯在哪裡,再決定回看課程、補觀念或重新作答。

概念還沒懂

回到相關段落,用自己的話整理一次;說不清楚的地方再提問。

觀念記混/猜對

列出相似概念的差別,說明各選項對錯原因,再找同主題題目確認。

知道內容,卻沒答到題目

重新圈出題目要求,比對自己的小標與段落;收到回饋後,重寫需要修正的部分。

再練一次時,確認能否說出理由、完成作答。模考分數用來找盲點;實際場次、參加方式與批改範圍,依報名方案確認。

把需要的備考資源,放在手邊。

從新手到在職考生,他們怎麼準備?

以下摘述高鋒已公開的真實心得,保留年度與類科;個人經驗不代表每位學員結果。

114年・監所管理員

從理解理論,走到練習申論。

黃韻如分享,監獄學偏理論,申論是準備時的挑戰;她透過申論用紙練習與老師批改,逐步學習書寫方式。刑法與監獄行刑法則搭配課後題目、考古題及提問。

黃韻如|心得重點摘要

閱讀完整準備方法
監所管理員・原頁未標考取年度

把兩科連起來,補上答案的骨架。

林煜儒分享,老師以監獄學概念連結監獄行刑法,幫助記憶與理解;申論練習交回批改,學習抓住題目核心。他也提醒自己曾因體測失常而留下遺憾,準備不能只看筆試。

林煜儒|公開課程頁心得摘要

查看原始心得與課程
112年・法警・白天工作,晚上備考

寫滿答案之後,
更要確認有沒有切題。

盧綉安分享,在職準備讓她無法把所有內容都讀完。法院組織法雖然寫滿答案,成績仍與預期有落差;她也反省刑事訴訟法基礎不夠穩、申論練習不足。

留給備考者的提醒:安排聽課時,也替實際作答與檢討留下時間;答案的篇幅不能代替切中問題。

盧綉安|公開心得重點摘要

閱讀完整法警心得
更多司法特考上榜心得

高鋒公職・司法特考課程

最新函授課程規劃

四等・監所管理員

從矯正概念到申論練習

監獄學、犯罪學、監獄行刑法與刑法,搭配共同科目。透過高鋒雲端函授安排自己的進度。若理論容易混淆,可從概念對照與短答練習開始,再把卡點帶進課後提問。

課程頁另有三次模考資訊;116年度實際場次、日期與是否包含於所選方案,報名前請確認。

四等・法警

選擇題與申論,分開練到位

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搭配共同科目,銜接法警六科筆試需求。在職準備時,將選擇題辨識與申論書寫分別排進每週進度,檢查能否說明理由、回應題目。

考試題型依官方附表;授課堂數、師資與最新優惠,以法警課程頁及報名確認為準。

116 年度公開方案比較

適用監所管理員、法警;依2026年10月1日核對的官網116方案整理。以下為課程原價,實際優惠成交總額與付款條件請洽詢。

年度班適合想從基礎建立完整進度的人
NT$36,000官網原價/優惠洽詢
先打底、再複習與練題;課後 LINE 提問、申論閱卷。雲端觀看至116年8月底
年度+考前衝刺希望將基礎與後段統整一起規劃
NT$54,000官網原價/優惠洽詢
年度課程搭配考前衝刺;實際上架進度與服務範圍依方案確認。雲端觀看至116年8月底

比較方案時,請把這四件事問清楚。

完整支出
確認優惠後課程總額、首期與後續應付金額;教材、寄送或其他項目若另計,請一併列明。
教材與進度
確認包含哪些科目、當期已上架內容、後續更新及教材交付方式,再對照自己的可用時間。
提問與批改
確認適用科目、提交方式、次數、每次題數、回件安排與服務截止日。
模考與觀看
確認模考是否包含、如何參加,以及最後觀看日、觀看或點數規則;晚報名不代表自動延長期限。
整理我的起點與方案問題

書記官或其他三、四、五等類科,請先查司法課程總覽並洽詢供課情形。本頁不推定每一類科都有相同班型、價格或批改服務。

從「不懂哪裡」到「知道怎麼改」。

先把問題整理成能討論的內容,再依所選方案使用提問與申論閱卷服務。

  1. 1

    留下一份起步練習

    從剛讀過的主題列小標、寫一段,標出不確定的概念。無法完整作答時,也先留下草稿。

  2. 2

    附上問題的上下文

    整理科目、課程段落、完整題目及自己的理解,透過方案所列 LINE 管道提問。

  3. 3

    確認範圍,再送改

    依方案受理的題目、格式與管道提交作答,保留交件日期;只有提綱時,先確認是否可受理。

  4. 4

    收到回饋,再寫一次

    把評語化成下一次練習:補概念、調整小標或改寫段落。未收到回件時,提供交件資訊洽詢進度。

課程與服務來源:監所管理員課程頁法警課程頁高鋒雲端函授。服務次數、每次題數、處理時間與截止條件依所選方案確認;可留言提問不代表隨時即時回覆。

Q

備考與選課常見問題

把報名前的疑問,也說清楚。

法律零基礎,要把全部課程看完才開始寫題目嗎?

可以從剛讀過的主題開始練習:先說明概念,再列出題目要回答的重點,逐步寫成一段。

閱讀完整說明

不必把第一份練習當成正式考卷。保留題目、草稿與不懂的地方,方便提問;課程起點是否適合自己,也可先詢問試聽與課綱。

白天上班,現在開始準備來得及嗎?

先看目前基礎、剩餘週數、每週可用時間,以及課程觀看期限,才能討論可行的安排。

閱讀完整說明

每週除了聽課,還要留複習、作答及檢討時間。可把既有資源、目標年度與時間寫進下方諮詢文字;不能只憑「每天幾小時」保證讀完或錄取。

申論完全寫不出來,也可以詢問嗎?

先把題目、科目及卡住的位置整理出來;可以先列提綱或一小段作答,再詢問下一步怎麼練。

閱讀完整說明

所選方案是否受理提綱、半份答案或自選題目,應先確認。送改前也要確認管道、次數、每次題數、回件方式與截止日,避免練習準備好了卻不符合受理範圍。

模考答對了,還需要檢討嗎?

需要分辨是理解後答對,還是靠印象或猜測選中。猜對的題目也能揭露不熟悉的概念。

閱讀完整說明

先把題目分成觀念不懂、相似概念混淆、作答未切題等情況,再安排重讀與重寫。模考是否包含批改、能否遠距參加及缺席後如何取得資料,依該場及所選方案確認。

方案標示的費用,是總價還是先付的金額?

本頁列的是116年度課程官網原價:年度班36,000元、年度加考前衝刺54,000元;優惠成交總額與付款條件須另確認。

閱讀完整說明

比較報價時,把課程總額、首期款、後續應付金額及可能另計的項目放在一起看。教材、寄送、模考與服務是否包含,也請列在同一份報價;歷史心得中的付款活動不代表現在仍適用。

晚一點報名,觀看期限會跟著延後嗎?

本頁所列116年度監所與法警公開方案,觀看期限列至116年8月底;不能直接理解為從購買日起算一年。

閱讀完整說明

報名前確認當期上架進度、最後觀看日、觀看或點數規則,以及課後服務是否同日截止。提問、批改及模考的適用範圍各自確認,不把其他課程的次數或點數規則直接套用。

讓下一步更具體

你說目前的狀況,
我們一起排準備順序。

還沒選科、下班後時間有限,或申論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先整理你的問題,再與高鋒顧問討論。

電話 (07)236-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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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核對與來源

考試資料核對:2026 年 10 月 1 日

備考內容更新:2026 年 10 月 7 日

本頁延續原頁主題,依考選部、考試院主管法規、人事行政總處及退撫基金管理局公開資料重新核對。工作情境與備考安排為閱讀輔助;報考與任用認定依主管機關。課程服務依高鋒官網公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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