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是法務部調查局專屬的三等特考,115 年共需用 104 名(調查工作組 8 語別 36 名+法律 20/財經 13/資訊 15/電子 10/化學鑑識 3/醫學鑑識 1/營繕 6)。年齡限 18~30 歲,採三試制(筆試→體能→口試)。錄取須於幹部訓練所訓練 1 年,從事反制境外滲透、檢肅貪污、防制經濟洗錢、查緝毒品、網路犯罪偵處等工作,外勤須 24 小時待命、分發含山地離島。
考選部 115/04/09 正式公告舉辦 (查看考選部原始公告 ↗)
▲ 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 選特三字第 1151500262 號,115/04/09 發布
考選部官方公告,包含報考資格、應試科目、考試日程等完整資訊(三等、四等皆適用)
資料來源: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115/04/09 公告
調查局特考採三試制(筆試→體能→口試),期程橫跨半年(紅色為最重要的筆試與最終放榜)。第一試筆試 8/8~8/9,預定 12/30 最終放榜。
| 項目 | 日期 |
|---|---|
| 網路報名 | 115/4/28(二)~ 5/7(四)17:00 |
| 第一試(筆試) | 115/8/8(六)~ 8/9(日) |
| 第一試筆試榜示 | 115/10/7(三)(預定) |
| 第二試體能測驗/第三試口試 | 體能 115/11/21~22、口試 12/25~26(臺北) |
| 最終榜示 | 115/12/30(三)(預定)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第一試筆試預定 10/7、第二試體能 11/27、第三試口試 12/30 榜示,實際榜示日期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115年調查局特考為三等考試,職系為安全保防,暫定需用名額合計 104名。各組別名額如下:
| 組別 | 選試外國文 | 暫定需用名額 | 114年名額(對照) |
|---|---|---|---|
| 調查工作組 | 英文 | 28 | 18 |
| 調查工作組 | 日文 | 2 | 2 |
| 調查工作組 | 德文 | 1 | 1 |
| 調查工作組 | 西班牙文 | 1 | 1 |
| 調查工作組 | 阿拉伯文 | 1 | 1 |
| 調查工作組 | 法文 | 1 | 1 |
| 調查工作組 | 韓文 | 1 | 1 |
| 調查工作組 | 土耳其文 | 1 | 1 |
| 法律實務組 | — | 20 | 22 |
| 財經實務組 | — | 13 | 16 |
| 化學鑑識組 | — | 3 | 3 |
| 醫學鑑識組 | — | 1 | 1 |
| 電子科學組 | — | 10 | 17 |
| 資訊科學組 | — | 15 | 17 |
| 營繕工程組 | — | 6 | 3 |
| 合計 | 104 | 86 | |
※ 表列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列需用名額。
▲ 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 選特三字第 1151500262 號 附表2,115/04/09 發布
調查局特考錄取人員須先於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 1 年,成績及格後分發該局及所屬各機關(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擔任國家調查官。無分性別、報考組別,均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原則上新進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歷練。
反制境外勢力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與洗錢犯罪、查緝毒品,以及電腦與網路犯罪偵處等國家安全與重大犯罪調查工作。
案件調查(前期蒐證、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通訊監察、製作書類、協助公訴蒞庭);據點工作(掌握轄區、蒐集情報、發掘案件線索)。
兼具團隊與單兵作戰、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常於深夜凌晨、山區海邊執行隱密偵查)、出勤機動性高須 24 小時待命、值勤時間長。
訓練期須通過嚴格體能課程:游泳、折返跑、3,000 公尺跑步、單槓、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山訓等,請考生及早準備。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工作內涵(附件2)、法務部調查局全球資訊網。
調查局特考三等各組共同科目為國文(作文與測驗)、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其餘為各組專業科目。
| 組別 | 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國文、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
|---|---|
| 調查工作組(8 語別) | 外國文(英/日/德/西/阿拉伯/法/韓/土耳其文擇一)、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政治學、社會學 |
| 法律實務組 | 刑法、行政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 |
| 財經實務組 | 財務管理、中級會計學、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經濟學 |
| 化學鑑識組 | 生物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儀器分析 |
| 醫學鑑識組 | 生物化學、有機化學、分子生物學、遺傳學 |
| 電子科學組 | 電子學與電路學、計算機概論、通信與系統、工程數學 |
| 資訊科學組 | 資通網路、作業系統及系統程式、資料庫應用、資訊安全實務 |
| 營繕工程組 | 詳見考選部應考須知附件3(結構、施工、營建管理等專業科目) |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附件3)。
調查局特考僅三等,年齡限 18~30 歲,是國家考試中年齡上限最嚴格者之一;需大學以上學歷、並通過體格檢查與體能測驗。
| 項目 | 內容 |
|---|---|
| 年齡 | 年滿 18 歲以上、30 歲以下(即民國 85 年 4 月 27 日以後至 97 年 8 月 7 日以前出生者) |
| 學歷 | 公立或立案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歷)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各組依附件4應考資格表所列相關系所 |
| 科系限制 | 調查工作組、法律實務組不限科系;財經、資訊、電子、化學鑑識、醫學鑑識、營繕工程組須相關系所或學分 |
| 體格檢查 | 錄取後依「調查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辦理(含身高、體重、視力、辨色力等項目) |
| 第二試體能 | 跑走 1,200 公尺(男 5'50"/女 6'20"),不計入總成績;錄取後訓練另有游泳、3,000 公尺跑步等體能課程 |
| 報名費 | 第一試筆試 1,800 元、第二試體能測驗 1,000 元、第三試口試 1,500 元 |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 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應考資格表附件4、應繳費用、體格檢查)。
調查局調查人員的工作核心是「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錄取後先在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接受 1 年嚴格訓練(含體能、專業課程、游泳、山訓等),結訓合格後分發至調查局及全國各地調查處站服務。
| 時間 | 工作內容 |
|---|---|
| 07:30 | 到處站點名、晨間簡報 |
| 08:00-12:00 | 案件偵辦(筆錄製作、證據整理)或據點情蒐(轄區走訪、線索發掘) |
| 12:00-13:30 | 午餐休息 |
| 13:30-17:30 | 案件執行(搜索、約談、通訊監察)、調查書類撰寫、跨單位協調 |
| 任務期間 | 執行專案時可能延伸至深夜或凌晨(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須 24 小時待命 |
※ 資訊科學、電子科學、化學/醫學鑑識、營繕工程組及選試特殊語文者,外勤歷練後可配合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部分錄取人員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內勤專業單位。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
調查局調查人員的勤務制度與一般公務員有顯著差異,以下詳細說明四種勤務型態:
部分調查人員(尤其是專業組別如資訊科學、鑑識組等調任內勤後)執行朝九晚五的日班勤務,工作時間為 08:00-17:30,週休二日。內容以數位鑑識、情資分析、行政管理等辦公室作業為主。
外勤調查人員出勤機動性高,須 24 小時待命。執行案件時常須在深夜或凌晨、山區或海邊進行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隱密性偵查作為。任務常自凌晨持續至午夜,一氣呵成。具危險性且耗費體能。
各調查處站設有輪值機制,值班人員需留守處站處理突發案件、民眾報案及緊急聯繫。值班頻率視處站人力配置而定,通常每月輪值數次。值班時間為非上班時段(夜間及假日),另有值班費。
案件偵辦不分平假日,重大案件執行期間(如搜索、拘提行動)經常於週末或國定假日出勤。假日出勤依規定核給加班費或補休。據點工作(轄區情蒐)也可能安排於非上班時段進行。
💡 小提醒:調查局工作強調「團隊分工」與「單兵作戰」並重。案件執行靠團隊,但據點情蒐須獨立深入轄區經營人脈。錄取前請審慎評估自身抗壓性與體能狀況。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
調查局特考為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調查局調查人員除一般公務員待遇外,另有調查工作費等專屬加給,實領薪資顯著高於一般公務員。
| 薪資項目 | 金額(約) | 說明 |
|---|---|---|
| 本俸 | 約 27,580 元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 專業加給 | 約 24,060 元 | 依職等核定 |
| 調查工作費 | 約 17,830 元 | 調查局人員專屬,外勤人員另有外勤加給 |
| 主管加給(如適用) | 依職務另計 | 擔任主管職務者核給 |
| 初任月薪合計(估算) | 約 69,000~76,000 元 | 含本俸+專業加給+調查工作費(未扣公保、退撫等自付額) |
⚠️ 上述薪資為概估值,實際金額以銓敘部最新俸額表及調查局實際核定為準。調查人員實領薪資因含調查工作費,通常較同等級一般公務員高出 15,000~20,000 元以上。
▲ 資料來源:銓敘部公務人員俸額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
調查局調查人員享有完整的公務人員福利體系,以下為主要福利項目:
| 福利項目 | 內容 |
|---|---|
| 公保 + 健保 | 公務人員保險(政府負擔 65%),另含全民健保(政府+雇主負擔約 70%) |
| 子女教育補助 | 國小 500 元/學期、國中 500 元/學期、高中(職) 3,800~13,500 元/學期、大學 5,571~35,800 元/學期 |
| 國民旅遊卡 | 每年 16,000 元強制休假補助,另有旅遊補助額度 |
| 優惠房貸 | 築巢優利貸(利率約 1.56%~2.17%),最高額度依地區 700~1,200 萬元 |
| 結婚/生育補助 | 結婚補助 2 個月薪俸額、生育補助 2 個月薪俸額 |
| 喪葬補助 | 依殮葬補助費標準核給 |
| 退撫保障 | 退休金採「確定提撥制」(115年7月起新制),政府提撥 + 個人提撥,保障退休生活 |
| 危險加給/值班費 | 因調查工作具危險性,執行特殊勤務另有危險加給及值班費 |
▲ 資料來源: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福利措施
公務人員的休假制度較一般勞工優渥,以下列出各類假別:
| 假別 | 公務人員 | 勞基法(對比) |
|---|---|---|
| 年休假(特休) | 服務滿 1 年:7 天;滿 3 年:14 天;滿 6 年:21 天;滿 9 年:28 天;滿 14 年以上:30 天 | 滿 1 年:7 天;滿 10 年:14 天;最高 30 天(需滿 25 年) |
| 事假 | 每年 5 天(扣薪) | 每年 14 天(扣薪) |
| 病假 | 每年 28 天(半薪),另有延長病假 | 每年 30 天(半薪) |
| 家庭照顧假 | 每年 7 天 | 每年 7 天 |
| 婚假 | 14 天(有薪) | 8 天(有薪) |
| 產假 | 42 天(有薪) | 56 天(有薪) |
| 陪產假 | 7 天(有薪) | 7 天(有薪) |
💡 公務員休假亮點:年休假累積速度快(滿 3 年即 14 天),婚假天數是勞基法的近 2 倍,未休完的特休可折算為強制休假補助金(搭配國旅卡使用)。
調查局特考錄取人員經幹部訓練所 1 年訓練結業後,分發至法務部調查局本部或全國各地調查處站服務。分發遍及全國,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
| 單位類型 | 說明 |
|---|---|
| 調查局本部 | 位於新北市新店區,設有國安、廉政、經濟犯罪防制、毒品防制、資通安全等各處 |
| 各縣市調查處 | 六都及各縣市均設有調查處(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 |
| 調查站 | 部分縣市設有調查站,如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 |
| 航業調查處 | 負責海關、港口等相關調查業務 |
訓練結業後,依訓練成績排名順序選填分發志願。成績越高,可選填的熱門單位越多。調查局鼓勵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新進人員原則上須先至外勤第一線歷練。
⚠️ 無分性別或報考組別,均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調查局會視業務需要安排職務調動,非固定於同一單位服務。
▲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法務部調查局全球資訊網
調查局調查人員的升遷體系完善,從初任到高階主管有明確的職涯發展路徑:
| 階段 | 官等職等 | 職務 | 約需年資 |
|---|---|---|---|
| 初任 | 薦任第六職等 | 調查員 | — |
| 晉升 | 薦任第七~八職等 | 調查員(資深) | 約 4~8 年 |
| 基層主管 | 薦任第九職等 | 調查站主任、科長 | 約 10~15 年 |
| 中階主管 | 簡任第十~十一職等 | 調查處副處長、處長 | 約 15~25 年 |
| 高階主管 | 簡任第十二~十四職等 | 局本部副組長、組長、副局長 | 約 25 年以上 |
💡 升遷亮點:調查局因屬特殊機關,升遷管道相對暢通。具備專業能力(如資訊科學、法律、財經)並有優秀偵辦績效者,升遷速度可能更快。此外,調查人員可透過在職進修、出國受訓等方式充實職能。
115年7月起,新進公務人員適用「公務人員退撫新制」(確定提撥制),退休金來源為個人專戶累積金額,不再是舊制的確定給付制。
| 項目 | 內容 |
|---|---|
| 提撥比率 | 個人專戶制:提撥基數為本(年功)俸 2 倍之 15%,由政府與公務人員依法定比例分攤=合計 19.5%(以本俸 2 倍為基數) |
| 個人專戶 | 退休金全部存入個人退休金專戶,離職或退休時可領取 |
| 退休條件 | 自願退休:任職滿 15 年且年滿 60 歲(調查人員因屬危勞職務,可能享有提前退休資格) |
| 領取方式 | 可選擇一次領取、月退休金或兼領 |
假設初任本俸 27,580 元,以本俸 2 倍為提撥基數(55,160 元),每月提撥 19.5% 約 10,756 元,加上歷年俸級晉升與投資報酬,服務 30 年退休時個人專戶預估可累積 約 600~900 萬元(視投資報酬率而定)。若選擇月退休金,約可月領 25,000~40,000 元。
💡 vs 勞退新制:勞退新制雇主提撥僅 6%(個人可自提最多 6%),合計最高 12%,公務員退撫新制 19.5% 的提撥率明顯優於勞退。加上調查局的高薪資基數,退休金累積速度更快。
※ 以上為概估值,實際退休金依個人專戶累積金額、提撥年數、投資報酬率等因素而異。
▲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銓敘部退撫新制說明
115年調查局特考報考年齡為年滿 18 歲且未逾 30 歲(以考試年度 1 月 1 日為準,部分組別放寬至 35 歲,詳見應考須知)。這是硬性規定,超過30歲即無法報考。年齡計算以考試前一日(115/8/7)為基準日,民國84年8月8日(含)以後出生者方可報考。服志願役者須於筆試考畢次日起4個月內退伍。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
以114年為例,各組別錄取率差異很大:
整體而言,電子科學組(40%)和營繕工程組(36.36%)及格率最高,競爭相對較低;調查工作組和法律實務組因報考人數多,競爭最為激烈。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4年調查人員考試統計
三等調查人員初任敘薦任第六職等,月薪估算約 69,000~76,000 元(含本俸約 27,580 元+專業加給約 24,060 元+調查工作費約 17,830 元)。相比一般三等公務員初任月薪約 49,000~53,000 元,調查人員因多了調查工作費,每月多出 15,000~20,000 元以上。外勤人員另有危險加給和值班費。
資料來源:銓敘部公務人員俸額表
第二試體能測驗為心肺耐力測驗 1,200 公尺跑走,及格標準為:男性 5 分 50 秒以內、女性 6 分 20 秒以內。體能測驗預定於 115/11/21(六)~11/22(日)在臺北考區舉行。第一試錄取後須先經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檢合格才能應第二試。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
調查工作確實具有一定危險性——深夜跟監、山區或海邊執行搜索、拘提逮捕犯嫌等,都是日常任務的一部分。但調查局無分男女性別或報考組別,錄取後均須接受相同訓練並執行調查工作。114年多個組別有女性錄取,例如調查工作組(英文)、法律實務組、財經實務組等都有女性上榜。關鍵是具備良好體能與心理素質,訓練期間含游泳、折返跑、3000公尺跑步、單槓、伏地挺身、仰臥起坐及山訓,建議及早準備體能。
資料來源:考選部 115年調查局特考簡介
115年暫定需用名額 104 名,較114年的 86 名增加 18 名(增幅約 21%)。主要增額在:調查工作組(英文)從 18→28 名(+10)、營繕工程組從 3→6 名(+3)。減少的包括:電子科學組從 17→10 名(-7)、資訊科學組從 17→15 名(-2)、法律實務組從 22→20 名(-2)、財經實務組從 16→13 名(-3)。整體名額增加,對考生是好消息。
資料來源:考選部公告 選特三字第 1151500262 號 附表2
調查局特考為三等考試,共同科目為:國文(作文與公文)、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法緒、英文)。各組別專業科目不同,以最熱門的幾組為例:
詳細考科以115年應考須知(簡章)正式公告為準。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
三等考試的基本應考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年滿 18 歲且未逾 30 歲(以考試年度 1 月 1 日為準,部分組別放寬至 35 歲,詳見應考須知),且具有大學以上學歷(或符合考試規則附表所列資格之一)即可報考。各組別可能有科系限制,例如資訊科學組通常要求資訊相關科系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具後備軍人身分者,可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以軍階及軍職年資報考。115年應屆畢業生如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申請附條件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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