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26】一般警察特考考試簡章
想考警察?高中職應屆畢業,18~37歲可報考四等一般警察特考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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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四等一般特考考試介紹
| 項目 | 內容 |
| 年齡要求 | 18~37歲 |
| 身高限制 | 一般生:114年刪除身高限制 原住民:114年刪除身高限制 |
| 學歷限制 (擇一) | 非警大、警專學校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 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 | |
|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 | |
| 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 | |
| 經初考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 | |
| 持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繳驗學生證、修業或肄業證明書影本據以報考四等考試 |
| 類別 | 114年 | 113年 | 名額差異 |
| 行政警察 | 1,250 | 1,250 | 0 |
| 消防警察 | 1,000 | 1,000 | 0 |
| 水上警察輪機組 | 23 | 47 | 14 |
| 水上警察航海組 | 23 | 47 | 14 |
| 合計 | 2,296 | 2,344 | 48 |
| 類別 | 題型 | 科目 |
| 行政 | ◎ | 1. 國文(作文與測驗) |
| ※ | 2. 法學知識 | |
| ※ | 3. 英文 | |
| ◎ | 4. 警察法規概要 | |
| ◎ | 5. 犯罪學概要 | |
| ◎ | 6. 刑法概要 | |
| 消防 | ◎ | 1. 國文(作文與測驗) |
| ※ | 2. 法學知識與英文 | |
| ※ | 3. 普通物理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 |
| ◎ | 4.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
| ◎ | 5. 火災學概要 | |
🧯 四等一般消防特考:法學知識、英文自113年起合併為一個考科
| 性別 | 跑走(以1次為限) | 立定跳遠(以2次為限) |
| 男生 | 1200公尺跑走5分50秒以內 | 200公分以上 |
| 女生 | 1200公尺跑走6分20秒以內 | 145公分以上 |
-
- 預計於放榜後三個月,自1月實施教育訓練。
- 受訓期按照「警佐三階本俸三級俸給標準」發給津貼。
- 曾經 中央警察大學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復依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所定 應併同特考班一般組實施教育訓練。
- 113 警察錄取人員訓練期程、地點及分配實務訓練相關規定
| 類別 | 訓練單位 | 教育訓練 | 實務訓練 |
| 行政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 12 個月 | 6 個月 |
| 消防 | 消防署訓練中心 | ||
| 水上 | 海巡署訓練中心 |
| 類別 | 訓練成績 | 特考筆試成績 |
| 行政 | 80% | 20% |
| 消防 | 80% | 20% |
| 水上 | 50% | 50% |
| 註:同分時依在校成績高低作為分發排序 | ||
115年四等一般考試日期
| 115年度公告日期 NEW!! | |
| 報名日期 | 115年3月10日~19日下午5時止 |
| 筆試日期 | 115年6月13日~6月14日 |
| 筆試放榜 | 待公告 |
| 體測時間 | 115年10月9日~10月13日 |
| 體測放榜 | 待公告 |
| 考場地點 | 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 |
| 載准考證 | 待公告 |
114四等一般警察特考錄取率及報名人數
| 類科/試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標準 | 錄取人數 | 錄取率 | |
|---|---|---|---|---|---|---|---|
| 行政警察 | 二試 | — | — | 1,250 | — | — | — |
| 一試 | 5,131 | 4,018 | 50.50 | 1,639 | 40.79% | ||
| 消防警察 | 二試 | — | — | 1,000 | — | — | — |
| 一試 | 2,176 | 1,708 | 50.00 | 796 | 46.60% | ||
| 水上警察輪機組 | 二試 | — | — | 23 | — | — | — |
| 一試 | 41 | 31 | 50.00 | 10 | 32.26% | ||
| 水上警察航海組 | 二試 | — | — | 23 | — | — | — |
| 一試 | 26 | 19 | 50.00 | 11 | 57.89% | ||
112.113.114年四等一般警察特考歷屆試題下載
💡114試題
113試題
112試題
台中高見-112.113.114年四等一般各科出題趨勢分析
📄警察法規概要
📌 考題難度與命題特色變化
✅ 112 年
偏重基礎法條與基本概念測驗。
申論題屬理論性敘述型。
✅ 113 年
測驗題明顯增加釋憲、程序細節、實務應用題。
申論題強調現行法規評析、結合法理與制度。
✅ 114 年
測驗題重點落在憲法層次、實務操作、救濟程序。
申論題需結合法理、實務、程序與救濟層次綜合說明。
📌 總結趨勢
💡 命題方向變化
從條文記憶為主 → 強化實務適用、法理層次、救濟程序。
強化考查對新制(如警械補償、攔停程序)與憲判(如提審適用、即時強制界線)的理解與應用。
📄犯罪學概要
📌 難度與命題特色變化
✅ 112 年
偏重理論基礎與基本政策理解。
申論要求理論主張與防治建議並重。
✅ 113 年
測驗題加入更多理論與政策實務結合型題目。
申論題重視理論脈絡、背景與政策建議。
✅ 114 年
測驗題型結構更嚴謹,強調理論內涵比較、理論應用情境。
申論題強化對理論比較、實務應用與犯罪中止機轉分析。
📌 總結趨勢
💡 命題方向轉變
由基礎理論記憶型 → 理論比較與政策應用型 → 理論整合、鉅觀分析與犯罪中止機轉探討。
加強考查修復式司法、選擇性監禁、社區矯正等現行政策應用。
📄刑法概要
📌 考題難度與特色變化
✅ 112 年
申論題重基礎法律概念與基礎案例分析。
測驗多為法條記憶與基本應用。
✅ 113 年
增加複合情境分析(例如教唆後行為變更、取回失竊物評價)。
測驗強調行為階段、正犯幫助犯區分。
✅ 114 年
題型更強化情境複雜度(假冒警察搶劫、誤導暴力共犯)。
測驗融入新制、新釋憲、複合犯罪評價。
📌 總結趨勢
💡 命題方向轉變
從基礎法條記憶 → 實務應用 → 情境綜合+釋憲新制結合。
申論題型愈趨複合化,要求涵蓋正犯幫助犯、行為階段、罪責層次完整論述。
測驗題型強化理論、實務與法條交錯運用能力。
📄法學知識
📌 趨勢與難度變化
✅ 112 年
題目以憲法條文理解、基本權意涵、法學基礎概念為主。
偏重法條記憶與基礎解釋。
✅ 113 年
題目加入釋字解釋與憲法訴訟法程序應用。
法理題目結合法律解釋、憲法保障範圍實務案例。
✅ 114 年
題目顯著強化實務情境應用與法理深度。
結合最新憲法法庭實務(如憲判字、裁判違憲救濟)、程序法細節。
📌 總結趨勢
💡 考題方向演變
由條文記憶型 → 結合法理、釋憲解釋型 → 實務應用、程序與救濟型。
題型更要求考生具備實務理解力、憲法程序敏感度、跨法理邏輯能力。
憲判字號、憲法法庭程序、比例原則、法律保留、法規效力順位 等成高頻考點。
📄火災學概要
📌 趨勢與難度變化
✅ 112 年
偏重基礎防火概念、基本爆炸與燃燒理論。
測驗題以單一知識點記憶型為主。
✅ 113 年
題型開始偏向實務計算(熱傳導)、防火結構特性(地下建築)。
測驗題開始出現結合數據、實務情境的選擇題。
✅ 114 年
題目全面強化理論+實務應用,特別是對流、排煙、複燃、火場避難等。
測驗題考查多層次情境與防火理論結合應用。
📌 總結趨勢
💡 命題方向演變
從基礎理論記憶型 → 理論應用與計算型 → 實務應用+多層次綜合型。
強化防火設備、排煙設計、火場避難等消防實務關聯。
爆炸、熱傳、火場特殊現象(閃燃、複燃、火羽流等)成高頻考點。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考題難度與趨勢特色
✅ 112 年
偏向基礎法條記憶+基本應變概念。
測驗與申論皆著重防救規劃、防護措施。
✅ 113 年
增加通報罰則、假訊息處理、災害防救組織與職責細節。
強化跨法條整合能力(消防法、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規範)。
✅ 114 年
題型更結合災害實務應用、跨單位協作、動員罰則。
測驗題細節化(防焰標示規範、氣瓶配管細則、補償請求時效等)。
📌 總結趨勢
💡 考題方向演變
由基礎條文記憶 → 細部規範、罰則與程序 → 跨法規整合實務應用
防救計畫、災害應變、罰則、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成為三年核心考點。
測驗題逐年強調數據、細節、正確程序與救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