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警特】四等一般行政 林張光宇 上榜心得分享

當時為何會選擇台中高見?

當初有事先買百官網的函授預錄影片課程,但總覺得函授課程無法即時進行提問,讓我在10月開始準備考試時有點沒有方向。即便影片反覆看了無數次,也都無法解惑。正當我雲裡霧裡、唸書一籌莫展時,高見就出現在我手機視窗當中,而且還是原住民免費課程,只是需要面試並搶15名名額。去年年底面試當天,主任請我抽籤回答問題,我抽到《警職法》第28條「補充性原則」。當我講出「補充性原則」五個字,話音未落,主任就對我很是信任。謝謝徐強主任對我的信任。唸書過程當中,有問題需要提問,哪怕是線上的學生,也能透過LINE提問,請總部老師依依解惑。而且專員們也都很熱情,關心唸書進度如何。謝謝高見公職!因為有高見,能讓我更深刻體會到——原來公職補習班也可以這麼溫暖,把考生照顧得無微不至!

各科目的準備方法

我覺得對於第一次唸法律的人來說,鐵定會不熟悉老師教課的內容,就像我跟今年114雙榜生林彥呈同學,他也是聽得一頭霧水。特別是憲法中所謂的「絕對法律保留」「一般的法律保留」「相對法律保留」,由於我曾經就有國考的經驗,所以在開課之時對法律學術的層面略知一二,可以與彥呈同學進行討論交流,也能再度複習一次唸過的內容。憲法的準備方式,就是把釋字背一背,並還原它的歷史背景,因為每一號釋字及大法官憲判字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再加上我本身就喜歡看立法院質詢,憲法所賦予立法院的職權及義務,也是我一直以來關注的事項,所以憲法唸起來比較上手。至於警察法規,相較於刑法,警察法規比較沒有實務上的見解探討,屬於比較著重在學說上的法科,許多原則性概念也相當重要。警察法規是許多法律的集合,其中社維法與刑法高度重疊,所以我習慣在唸社維法時與刑法做交叉比對,去探討其中的差異。

而刑法的三階段論證(TRS)是解申論題亙古不變的公式,但大前提是一定要背法條。法條內容不用一字不漏地寫出來,但條號一定要寫給評卷老師們看,並且正確運用在合適的情境上。有實務及學說見解時,選擇題一定要選擇實務見解的答案,但申論題則可以自己採擇不同見解;不過有通說、少數說時,還是儘量記通說比較穩妥。畢竟實務與學說往往衝突,在探討兩個論述的時候,常常會覺得精神分裂,但仍然要保持穩定。

最想感謝的老師

我每一位老師都特別感謝,如果真的要感謝的話,應該就是主任及茉莉老師。因為主任常常丟問題給我們思考,就是要讓我們能動腦,去建構概念並嘗試;而茉莉老師講授法緒時,則是能抓出重點,不像外面補習班老師老是把黑板寫成文字天書,而且還講得一知半解!

想對客服人員說的話

台東高見的靜怡姐非常細心,容平也充當台東高見分部原民班的班導,親力親為 👍。另外,高見總部的聖洋班導師回覆訊息非常快,而且有求必應。

給學弟妹或同仁的建議

只要能夠按照補習班給的進度唸書、準備考試,一定都能上榜!

林張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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